當今社會,不管是戀愛中想要結婚還是已經結婚年輕人,,通常都會買一套房子作為婚房,有的人是婚前自己掙錢買的,,有的時候是婚后父母出資買的,還有一部分結婚后是男女雙方共同購買的,。如果婚后感情不和離婚了,,那么,應如何區(qū)分婚前與婚后買房的財產歸屬,,婚前買房與婚后買房又是如何區(qū)分的呢?
一,、如何區(qū)分婚前買房和婚后買房?
買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lián)系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jù)婚姻法17、18條規(guī)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于誰。
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于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后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jù)新規(guī)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么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二,、婚后父母出資買房
楊某即將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準備為他們結婚出全款買房,,女方則負責裝修家具的錢款,,楊某困惑房產證上面可否寫她的名字?并且怎么樣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權益?
由于是楊某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資購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楊某沒有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戀愛期間共同出資以一方名義購房,,分手后房屋如何處置?
2012年2月15日,張某(男)與李某(女)通過網絡認識并確定戀愛關系,。2012年3月18日,雙方約定共同購買房屋一套作為結婚之用,。由于李某之前未購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雙方商定以李某的名義購房,。然而,,好景不長,,張某和李某在交往過程中性格差異較大,,矛盾不斷,,雙方遂于2012年5月終止戀愛關系,。但之后原本用于結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達成協(xié)議,,李某以張某戀愛期間的贈與為由拒絕返還張某支付的購房款,。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雙方購房的目的不應影響雙方購房行為的法律屬性,,應當拋開雙方的戀愛關系認定張某付款的性質,。李某和張某之間雖未書面約定,,但顯然存在婚前共同購房協(xié)議,。
以李某名義購房,由雙方共同出資均系共同購房協(xié)議條款的內容,。房屋所有權因登記為李某名下,,應認定為李某個人財產,但這并不影響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協(xié)議的效力,。張某和李某終止共同購房實際是對共同購房協(xié)議的解除,,張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復原狀,,返還張某的購房款,。
四,、丈夫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款,,增值房產咋分?
一對打算離婚的夫妻張某和孫某最近就因為房產分割,,鬧起了糾紛,打起了官司,。據(jù)了解,。2004年,張某與孫某步入婚姻殿堂,,可誰想10年過去了,,兩人都覺得這婚姻已沒必要再維持,決定離婚,。可是當兩人分割財產時發(fā)現(xiàn),,房產問題成了麻煩事。張某與孫某結婚后,,住在男方張某貸款買的房子里,這是兩人唯一的房產,。張某認為,該房產系婚前他簽的購房合同,,首付也是由他支付的,,因此,,房產屬于他的婚前財產,,和孫某沒有關系,。孫某則認為,雖然房產首付是張某婚前個人出的,但是首付款僅占當時房產的兩成,,剩下的八成房款是貸款,,是兩人婚后共同償還的,因此房產屬于婚內財產,,有她一半,。目前房子由購買時的50萬元,漲到了140萬元,。張某要房子,,得給她70萬元。這個房屋該如何分配呢?
律師點評:《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本案中,,房屋判給張某,,而共同還款部分作為債權債務處理,,增值部分根據(jù)雙方婚后還款比例予以分割,,張某需按比例將共同還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補償給孫某,,并承擔未來剩下貸款的還款義務,。
五,、婚前買房婚后領產權證,夫妻離婚時不用分割
最近,,鄒先生和妻子鬧離婚,兩人最大的爭議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產,。該房產是鄒先生妻子婚前購買,購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沒有貸款。不過,,該房產的產權證是在鄒先生夫妻倆登記結婚之后才辦理下來。對此,,鄒先生認為,不動產以登記為準,,既然該房產產權證是兩人婚后取得,那應屬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因此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但他妻子不同意,,她認為該房產是其婚前個人財產,跟鄒先生無任何關系。
點評:判斷房屋所有權,,不僅僅是看其何時獲取產權證,更重要的是何時,、何人支付的購房款,因為支付購房款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領取房產證則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形式要件,。
本案中,,鄒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購買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楹箢I取產權證,只是對已經存在的實質要件,,賦予了形式上的證明。當然,,對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財產,,夫妻間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來約定歸誰所有,但鄒先生夫妻間沒有約定,。因此,,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網友咨詢一:婚前女方買房,,請問房產算婚后共有財產嗎,?
婚前女方買房,婚后女方繼續(xù)個人還貸,,請問房產算婚后共有財產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由此可見,,婚后你仍以個人還貸要有充分的證據(jù),。否則房子可以歸你,但你要對另一方做適當補償,。
網友咨詢二:婚后女方單獨出資買房
婚后女方單獨出資買的房子,,女方的名字。離婚時男方有權分割嗎,,另外買房的債務男方是否負擔一半的償還
婚姻幫律師解答:
婚后所得財產均分,,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1,、離婚屬于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xié)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并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網友咨詢三:婚前買房還是婚后買房
我和男友打算一起買房,,他有過婚史且和前期有一個孩子,。如果我們婚前用我一個人的名字買房,假如他有一天和我離婚或者過世,,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權利分得房產嗎,?如果是婚后買房用我一人名字購買又如何?怎樣才能保證我的權益,?
婚姻幫律師解答:
您好,如果是婚前買房,,登記在您自己的名下,房產屬于您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后購買,雖然登記在您個人的名下,,但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們之間有協(xié)議,約定該房產屬于您的個人財產,。這兩種情況,男方前妻,、子女均無權要求分割房產,,但如果孩子未成年,并在您與男方婚后與你們共同生活,,與您構成了事實上的撫養(yǎng)關系,,那么,在您去世后,,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孩子有權繼承您的房產。
小編結語:買房在婚前還是婚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lián)系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于誰,。關于婚前買房與婚后買房的不同,以及不同情況下房產的歸屬問題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婚前買房的財產糾紛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