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出錢,產權登記為雙方,,這種情況對于準備結婚的人來說最常見,,一般法律認定其為贈與關系,,房叔詢問了專業(yè)律師,律師表示,,一般來說這種贈與關系就表示這個房子歸屬兩個人,,但現(xiàn)在有法院判定的先例:是說如果兩人沒有結婚,就不存在婚房的贈與,,就算沒出錢的一方也登記在房本上,,這個房跟你還是沒關系。如果沒出錢的出裝修錢,,那么也只能給你裝修補償,。
2、雙方出資,,產權登記為雙方,,分割的時候就是按出資金額分配,誰最后得到房子,,就給對方資金補償,。
3、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就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雙方父母共同出資,那還是按出資份額來分,。
情況二:貸款購房
1,、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話,如果在婚前已經取得了房產證,,該房產一般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由該方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如果婚后用共同財產還貸的,,婚后還貸的部分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反之,婚前并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一方婚前支付的部分,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雙方離婚,,應將該部分從房屋價值中剝離。
2,、登記在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不論是何方出資支付首付,房產均應視為未婚戀人雙方的共有財產,。同樣不論未婚戀人雙方最終是否結婚,,該房屋的權屬亦不會發(fā)生變化,。而房屋所付債務亦應由未婚戀人雙方共同承擔。
3,、一方付首付,,產權登記為雙方,并共同還貸,,這種情況是屬于共同財產,,但付首付的一方享有產權,沒付首付的是債券,,假如以后分割,,沒付首付的享受不到房價上漲的收益。
看了以上這些情況,,發(fā)現(xiàn)不出錢的,,有可能什么也落不到,假如你說戀愛期間全是由未出資買房一方來負擔生活開支,,分手了不是虧大了,,所以婚前房產公證就顯得格外重要。
婚后買婚房
情況一:全款購房
1,、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那這房子屬于出資人子女,,就算結婚期間,也跟另一方伴侶沒關系,,如果雙方父母出資,,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還是可以按照出資份額來分,。
2,、婚后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即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該房產也是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以平分為原則。
情況二:貸款買房
1,、婚前一方付首付,,并只寫了一人名字,婚后共同還貸,,那么離婚后,,未擁有產權的一方只能享有自己還貸部分的補償,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貸款,,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的,,部分地區(qū)就不支持有貸款的情況下在房本加名字。
2,、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還貸,那么離婚后首付款還屬于出資父母,,共同還貸部門均攤,。
買婚房必知:
1、買房時要保留付款憑據(jù),,它證明著是誰付款,,如POS單,收據(jù),,銀行流水等,。
2、我國目前的政策是,,購房合同上的購房人必然將成為房產登記人,,所以簽合同一定要注意。
3,、婚前公證十分有必要,,自己可以對房屋產權進行約定,避免以后很多糾紛,。
案例:
王先生在戀愛期間拿出自己積攢的10萬元作為首付款,,并通過個人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了一處總價值30萬元的商品房,交房后,,王先生女友小麗與他一起搬進新居,,并在同居期間小麗每月從自己的中出資1000元和王先生共同承擔了這處房產的月供款。一年后兩人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問:房產如何分割?
分析解答:
財產所有分為個人所有或共有,。由于此房產系由王先生個人簽約出資購買,且王先生在購房時并未與小麗領取結婚證而建立,,因此,,此處房屋屬于王先生的,而非共有財產,。因此,,小麗無權分割處房產。對于雙方同居期間小麗出資負擔房屋月供的行為,,應視為小麗為王先生承擔了對銀行的部分債務,。如果雙方之間不存在其他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且小麗亦未明確表示次此款贈與王先生,,則此筆款項應由王先生償還給小麗,。
小編結語:如果雙方同居期間,,能夠對同居的財產處理作出約定,則可起到定分息爭的作用,,從而有效地避免雙方因爭議不絕而反目成仇,。如果雙方因礙于情面不愿在同居時訂立協(xié)議,則作為代為還款的一方,,應保留其每次還款的證據(jù),,此如從本人工資存折中進行轉帳的憑證或到銀行交納還款的書面憑據(jù)等。這樣,,就不致今后因為舉證不能而無法索要替對方交納的月供款了,。婚前房產如何分割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婚前房產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