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婚前購買房產很常見,,那么對于婚前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產證,。
一般來說,,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產證,,那么該房屋就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另一方是無權主張分割的,,而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自然增值,,也屬于房屋產權人,并不因婚姻關系的存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另一方婚后參與還貸,。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一方婚前購買房產,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共同還貸的行為不會改變婚前財產的屬性,,所以,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仍然屬于婚前財產,,但婚后還貸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支出,因此該部分應當包含對方一般的權益,,在離婚時,,房屋的所有人應當向另一方進行補償或者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前雙方出資,,但房產證上寫了一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應該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限于雙方無爭議或者有證據可以證明的情況下),,但是如果另一方不承認一方有出資,,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的前提下,一方的權益法律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的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予補償,。
網友咨詢:離婚后,,男方婚前房產怎么分割?
我朋友和她老公結婚7年半了,,婚后育有一女,。前幾天,男方以女方上網聊天為由,,說女方有婚外情了,。并以此為借口要求離婚?;榍澳蟹接蟹慨a一處,,婚后他們又貸款買房一處,現在貸款還未還清,。請問,這個時候離婚,,他們的財產怎么分割,?男方婚前的房產是否可以分割?
婚姻幫律師解答:
一,、如果你朋友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可能性極大;二,、如果你朋友同意離婚,,對方婚前房產如果有你朋友的名字,則有份額,;婚后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于共同債務。
小編結語:現實生活中,,婚前購買房產很常見,,那么對于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后應該怎么分割上文做了詳細的介紹,更多婚前房產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