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張明是蘇州一家外資企業(yè)的老總,。他和妻子劉娟過去是大學同學,。畢業(yè)時,劉娟看到上海的房價不斷上漲,,就主張?zhí)崆百彿?,于是,在還沒有結婚的前提下,,張明家里拿出10萬元贊助了全部首付款,。由于當時感情融洽,張明同時把劉娟的名字也登記在了房產證上,。三年來,,房價已經翻了一倍。今年,,由于張明常年在外,,劉娟有了外遇,張明憤怒之下提出離婚,,但劉娟提出應該分得一半房產,,張明則認為應該扣除當年自己支付的首付款,但由于當時劉娟前去付款,,付款憑證上是劉娟的名字,,房產證上也是兩個人的名字,,因此沒有任何證據。
律師解讀:剛接到案例的時候我們有些一籌莫展,,因為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付款憑證上是劉娟一個人的名字。如果誰主張誰舉證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證據,。但后來事情有了轉機,,由于看不慣女兒的行為,,劉娟父母主動寫了一份證明,,證明當時房屋的首付款是張明所付。于是法官提出,,由劉娟舉證當時這筆錢是共同出資,,并指明其10萬元的出處。劉娟無法舉證,,案例最終得到了調解,。
根據上海市高院的相關精神,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即使該房產是婚前所買,,也可認為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候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 》第22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應該將目前的房價扣除掉張明的10萬元以后再進行分割。如果房產還有按揭貸款,,則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評估的房產價值,,將贈與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給另一方一半款項,。
網友咨詢: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后財產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用公基金買了套房子,首付十萬是男方獨自出的,之后每個月還的錢由住房公積金支付一部分,自己承擔一部分,買房兩年后結的婚,如果離婚房產有女方的一部分嗎?還是有時間的規(guī)定結婚多少年后有女方的一部分,或者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財產只屬于男方呢?如果是房產只屬于男方,那么在婚前男方同意離婚后將房產與女方平分,該走什么程序能證明房子有女方一半呢?謝謝專業(yè)回答
婚姻幫律師解答:
房產登記在結婚登記之前,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后還貸部分在沒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增值部分屬于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關系取得的收益,,其權利歸屬原物所有人,。由于是婚前交納的首付款與婚后雙方的交款共同保證了房屋能夠增值,在分割時對首付款的增值部分應按比例予以扣除,。所以,,離婚時房產應歸男方所有,,女方可以依法取得:婚后已付月供款的一半和相應比例的房屋增值部分。
此前關于夫妻雙方結婚多少年后婚前財產就變成共同財產的司法解釋已經廢止,。
依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雙方可以約定該房產一人一半,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無論公正與否,,都是合法有效的。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以上是婚前房產,離婚房產歸誰部分情況的詳細解答,,在生活中最難處理的就是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糾紛,。但是父母出資買房卻是一大部分夫妻買房的方式,因此,,處理婚前房產,,由于具體情況的相差各異,離婚歸誰還是比較復雜的,。但是,也不必過分擔心,,因為有專業(yè)人士精通此事,,可以為大家解決實際問題。
小編結語:這種案例在目前非常普遍,,要避免這種矛盾,,有兩條途徑可供市民選擇。一是在結婚后,,把夫妻雙方的名字均寫到房產證上,,這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萬一離婚,,雙方可以平分房屋,,包括平分房屋的增值收益。房產證上增加名字,,雙方到交易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即可,。另一條途徑是結婚前,雙方對房屋做個婚前個人財產公證,,明確房屋歸某一方所有,,因房屋發(fā)生的債務、收益與另一方無關,。關于父母資助買房離婚時該婚前房產怎么分割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更多相關婚前常識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