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房屋產權必須公證嗎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繼承房屋產權必須公證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要求,在辦理房屋繼承時,,繼承人必須根據不同的繼承形式提供相應的繼承文書,。如果屬法定繼承,必須提供繼承權公證書;屬遺囑繼承,,則要提供遺囑公證書及遺囑繼承權公證書,。
二、繼承房屋產權去哪里公證
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要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辦,。
三,、繼承房屋產權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申請繼承的房地產的產權證明,,即房產證;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醫(y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有無依靠被繼承人撫(扶)養(yǎng)的人的證明,。該證明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相關部門出具;
5、繼承人如果委托親友或機構代理公證時,,還應向公證處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一般應經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托書還須經所在國公證處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四,、辦理繼承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
1、申請登記
房屋繼承時,,進行房產的分割和產權轉移應根據房屋分割的情況在分割后三十日內向房屋主管行政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并同時向登記機關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房屋權屬證明書,,公證書,,遺產分割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原土地使用權證,,遺囑、遺囑證明,,有棄權者還需交同一順序放棄繼承權的棄權證明,。手續(xù)完備者,登記機關即進行受理,。
2,、權屬審核
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審核主要是核對產權檔案,,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明材料和證件。
3,、公告
對申請人提交的遺產分割方案及相關的資料及證件進行公告,,征詢異議,核實證據,,以防差錯,。如無異議,則進行核準登記,。
4,、核準登記,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當作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若經登記機關審核,繼承房屋的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xù)完備,公告又無異議,,登記機關則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于受理登記后的兩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同時收回原房屋產權證,。
網友咨詢一:房產繼承咨詢
老夫妻擁有子女各一。女在國外,,子一家3口與父母同住,,并最后為或將為父母送終。父母有一房,,子買下后變售后公房,,且房產證名也為子,。請問女對該房產有否繼承的權利?可繼承的份額為多少,?非常感謝,!補充:兒子買下(無證據,用的父親的工齡)作為售后公房的時候女兒的戶口已經注銷,。所以房產證上只有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的填發(fā)日期是。把房子變售后公房的時候這個房子里戶口有父親,、姥姥,、還有兒子一家3口。母親的戶口在另外的增配房里,。姥姥,、父親都是相繼去世的。而母親的戶口是在該房產變售后公房以后才遷入的,。目前母親和兒子一家在兒子的另外商品房內居住,。 女兒已經定居國外,已為外籍,。請問:女兒還有否權利主張該售后公房的部分所有權,?感謝!
婚姻幫律師解答:
您好,,要回部分產權有難度,。雖然房產購買時有利用父親的工齡,但是,,那是兒子花錢購買且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房產,。
小編結語: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有關房產繼承的相關問題就介紹到這里,更多有房產繼承公證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