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在離婚時候,,購置的商品房還沒有辦理下小產證,雙方又不能對房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的,,該如何分割呢,?
律師認為所謂期房,就是對房屋產權的一種期待權,,和開發(fā)商訂立的買賣合同其實是在買賣將來的一宗商品。房產證分為兩種,一種是房地產初始登記證,,就是大產證,,還有一種是買房人的產權證,即使俗稱的小產證,,離婚案件中需要分割的房產必須具備小產證,,否則它還只是向開發(fā)商購買的一宗未來商品而已。而取得大產證是辦理小產權的前提,,開發(fā)商辦理產權證的過程是比較漫長的,,所以會出現(xiàn)產權證沒有辦理,夫妻雙方的離婚訴訟已經結束的局面,,而且也會出現(xiàn)先交付房屋的使用,,后交付產證的情況。
由于沒有取得產權,,除非當事人能夠調解,,法院不會判決產權的歸屬問題,只會確定由誰使用房屋,,只有等到房地產產權證書辦理之后,,才能通過另行起訴離婚后財產糾紛或者析產糾紛,通過這種方式分割,。王女士就遇到這樣的尷尬,,離婚后產權證已經能辦理了,前夫卻遲遲不肯辦理產權,,因為該房屋的購房人是王女士和前夫,,如果沒有兩人同時申請,房地產登記部門是不予登記的,。王女士的前夫深諳此點,,所以遲遲不肯辦理產權,而心安理得的居住在沒有產權的房屋中,。這也可謂立法者沒有想到的法律空子,。
網(wǎng)友咨詢:無產權證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王女士: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了,,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該如何分割,?
婚姻幫律師解答: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3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小編結語:根據(jù)《司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guī)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所有權證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另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更多離婚時無房產證的房子怎么分割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