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jīng)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后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盡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并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qū)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jīng)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后即結束姘居關系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3、從情節(jié)是否嚴重來區(qū)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jié)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jù)第13條的規(guī)定,,“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并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jié)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根據(jù)立法精神和實踐經(jīng)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
實踐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于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于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系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盡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事實婚姻出現(xiàn)在“重婚”行為中時,,重婚罪的認定,。
事實婚姻出現(xiàn)在“重婚”行為中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后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
2,、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后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
3,、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后一個“婚姻”是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第一種情形構成重婚罪,,理論界、實踐界爭議不大,,問題在于后兩種情形(以下均稱上述兩種情形)下,,重婚者與相婚者是否構成重婚罪?理論界,、實踐界爭議較大,。歸根到底問題還是在于《刑法》第258條中的“配偶”是否包括因事實婚姻而形成的夫妻雙方。有學者認為,,上述兩種情形也構成重婚罪,,依據(jù)是,就主體而言,,當事人“自己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是重婚的主體要件,。配偶是指《刑法》第258條中的“配偶”應當包括因事實婚姻而形成的夫妻雙方。
網(wǎng)友咨詢:老公外遇,,現(xiàn)在小三懷孕,,她說她要起訴男方重婚罪和強
老公外遇,現(xiàn)在小三懷孕,,她說她要起訴男方重婚罪和強奸罪,請問法院會如何認定,,男方會坐牢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涉嫌重婚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雙方自愿的不構成強奸,。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可知,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jié)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jù)第13條的規(guī)定,“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并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jié)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重婚罪與非罪的界限是如何區(qū)分的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重婚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