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費如何計算?
曉青留學期間,經(jīng)同學介紹認識了王慶,,很快確立戀愛關系,。畢業(yè)后,,曉青隨王慶來到了廈門。
生活在一起久了,,曉青漸漸覺得兩人越來越不合適,。一次,,曉青意外發(fā)現(xiàn),,王慶竟然離過婚,且老家育有一子,,而此事王慶從未向其提起,。曉青還發(fā)現(xiàn),王慶不僅生活習慣不好,,還經(jīng)常因為瑣事對自己動手,。
相戀3年后,曉青與王慶分了手,。脫離苦海,,曉青對新生活充滿了期待??墒?,好景不長,去年王慶將她告上了法庭,。
昔日情人緣何對簿公堂?都是“錢”在生事,。
男方,她欠我上百萬元
王慶自認為同居期間待曉青不薄,,“我承擔了她所有的生活開銷,,陪她到處旅游,還給她買禮物,,同居期間的各項費用算下來至少有300萬元”,。
雙方感情破裂后,兩人做了結算,。“書面確認3年來我為她支付的款項,,她要還我100萬元,當時她還寫了書面協(xié)議,。”
在雙方簽訂的第一份協(xié)議中,,雙方明確了償還的年限。分手當年,,曉青還了王慶10萬元,。第二年,曉青開始拒絕還款,。2014年夏天,,雙方又簽了新協(xié)議,,再次確認欠款一事。不過,,曉青自此一直躲著王慶,,甚至對王慶說沒錢,讓王慶去起訴,。
要錢未果,,王慶翻了臉,怒將昔日戀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欠款及利息,。王慶還提交了兩人同居期間的信用卡賬單、發(fā)票,、合同等,,內含物業(yè)費、首飾款,、旅游費,、裝修費等,其中物業(yè),、裝修,、旅游等合計30萬元。
女方,,簽協(xié)議是被迫的
對于王慶所說的書面協(xié)議,,曉青覺得很冤枉———“包括我支付的10萬元,都是在王慶的脅迫下發(fā)生的!他經(jīng)常以暴力相威脅,,并揚言如果我不從或報警,,便會散播我的隱私,還以我父母的人身安全威脅我,。”曉青稱,,她在支付了王慶10萬元后,還多次被其打傷,。
曉青還指出,,兩人交往期間,王慶只是一名普通的工廠員工,,還要兼顧老家的母親及年幼的孩子,,后來休業(yè),沒什么積蓄;反倒是她家人一直給予他們經(jīng)濟上的支持,,特別是王慶沒工作后,,開銷都是她在承擔。
曉青反訴了王慶一把,,要求法院撤銷之前自己出具的書面協(xié)議,,另要王慶返還10萬元,。
法院
欠款只有30萬元
經(jīng)調查,曉青稱系受到王慶脅迫出具幾份書面協(xié)議,,但她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自己是受脅迫寫下協(xié)議,。與此同時,王慶提交的同居期間花費證據(jù),,也不能證明自己在二人同居期間具有支付300多萬元款項的經(jīng)濟來源,。
經(jīng)海滄法院判決,認定王慶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為曉青花費的費用為30萬余元,,扣除曉青已償還的10萬元,,曉青尚欠王慶20萬余元,。本案一審結案,。
每個人在戀愛結束時都會不甘心吧,于是有些人就會對前戀人說,,把你欠我的一切都還給我!然后他(她)列出清單,,上面包括了當初送給對方的手機、項鏈,,甚至是衣服鞋子也要作價一并歸還,。其實兩個曾經(jīng)相愛的人分手,真的有必要算的這么清楚嗎?愛情的“賬”到底要不要算呢?
愛情該“算賬”嗎賠償和損失是同愛情無關的最不浪漫的東西,,其實,,有過一段開心的日子就好,何必去斤斤計較,,去強制一方必須為分手“買單”呢?在這一點上,,西方戀人們的解決方式則要輕松方便得多。然而,,我們在羨慕之余,,也不免常常會想:分得如此清楚的愛情,難道也叫愛情嗎?
其實,,當一段感情結束,,完全不關曾經(jīng)生活過的場景及物件的事。比如編者某個負心的朋友,,他依舊穿著前前任及前任送的衣服,,但是,他的心中早就已經(jīng)忘了她們,。因為,,在他的心中,早就不愛她們了,,無須所謂的徒有形式感的清算,。
因此,,當一段感情結束,你完全無須在物質上做什么清算,。如果你生活還過得去,,大可不必問他要這要那;如果你喜歡他曾經(jīng)送給你的一件物什,留著也無妨,。如果非得要清算吧,,那也只能先從自己的內心開始清理。把對他的感情清理得干干凈凈了,,絲毫不再愛他了,,便清算完畢。
二,、分手費還能要求返還嗎?
給女友的分手費,,還能再討回來嗎?
已婚男子趙某為此狀告曾經(jīng)的同居女友,要求她返還分手費,。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分手費官司”。
趙某起訴說,,因為他提出分手,,女友菲菲(化名)持刀威脅他,要求支付5萬元,。當天,,趙某轉賬5萬元給菲菲。事后,,趙某向菲菲催討,,但菲菲卻不愿返還。
為此,,趙某狀告昔日同居女友,,他以“不當?shù)美?rdquo;為由,起訴要求對方還錢,。不過,,在法庭上,菲菲否認自己持刀脅迫,。
近日,,同安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趙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認為,,這5萬元并非“不當?shù)美?rdquo;,應該算是趙某自愿給前女友的錢,,因此不能再討回去,。
法官說法:分手自愿給錢 事后不能討回
法官分析說,,趙某與菲菲在分手的時候,經(jīng)過協(xié)商由趙某轉賬支付給菲菲款項5萬元,,這筆款項系為解除同居關系約定的“財產(chǎn)性補償”,。
法官還指出,本案當中,,趙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沒有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等可撤銷的情況下支付給菲菲5萬元,該行為未見有違反社會公德等合同無效情形,,因此,,趙某要求返還并無法律依據(jù)。即使依照民法理論上的自然之債,,債務人如果“自愿給付”,,則在給付行為完成后,也不得再以“不當?shù)美?rdquo;要求返還,。
網(wǎng)友咨詢:婚約分手費?
一方提出退婚但卻不支付分手費怎么辦?
婚姻幫律師解答:
法律上沒有分手費一說,,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小編結語:情侶們恩愛時如膠似漆,分手時又有幾對能做到“好聚好散,。希望本文中關于分手費如何計算,,分手費還能要求返還的知識對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幫助。分手費如何計算,,分手費還能要求返還嗎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分手費如何計算,分手費還能要求返還嗎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 ,,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