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出軌的證據有哪些,?
夫妻一方出軌,,想要離婚的,首先就是收集對方的出軌證據,。從司法實踐來看,,以下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婚外情,并易被法院采信:
1,、過錯方親筆寫下的“保證書”,、“道歉書”等,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2,、警方的調查筆錄,過錯方有嫖娼行為,,并被警方查處過,,警方的調查筆錄可以證明其有婚外情。
3,、單位對職工生活作風的處理決定,,單位查實職工有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做出處理決定,,這也是過錯方有婚外情的證據,。
4、雙方來往的相關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但對短信,、電子郵件等證據最好先做一下公證,。
5、捉奸在床,,因為收集這類證據的難度很大,,不但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而且有可能因證據的取得方式不合法而被法院認定無效,。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收集這類證據,,即使收集也一定要慎之又慎。
網友咨詢:哪些可以作為婚外情證據,?
我們結婚十幾年了,,四年前,老公的婚外情第一次被我發(fā)現(xiàn),,盡管當時我非常痛苦,,但是念著彼此夫妻一場,感情一直也還好,,孩子也大了,便選擇原諒了他,,而且他本人也信誓旦旦地說不再和那女人聯(lián)系了,,好好和我過日子。事實情況,,開初的一段時間似乎是斷了和那女人來往了,,可是不久之后又背著我舊情復燃,兩人又偷偷摸摸地出去約會了,, 總之,,目前的狀況就是,他越來越得寸進尺,,明目張膽地和那女人繼續(xù)保持關系,,現(xiàn)在,我要求離婚他又堅決不同意,,我想向法院起訴離婚,,聽被人說需要有證據但我又不知道該收集些什么證據?從什么著手?
婚姻幫律師解答:
對于一方發(fā)生婚外情,另一方想要離婚那么證據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注意收集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1、書證,。
書證包括配偶與第三者涉及兩性曖昧關系的手機短信息;能證明配偶有婚外情的書信,。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2,、物證,。
物證包括第三者饋贈給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機,,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處的鑰匙等,。
3、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包括配偶與第三者出雙入對的錄像;配偶與第三者私密通話的錄音;捉奸在床等,。
4,、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包括一方寫下的“保證書”,、“道歉書”;配偶與第三者進出賓館的證人證言;配偶與第三者肢體親密的證人證言;配偶當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證言等,。此外,夫妻雙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認出父母與異性有頻繁交往的事實,,也可以做證據。
二,、如何收集夫妻一方出軌的證據,?
(一)固定易失證據
1、對于婚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托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
2,、條件不允許也應該盡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shù)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證據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fā)初期,,礙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xié)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亂,、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fā)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三)采集視聽證據
1、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采集;
2,、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采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四)采集現(xiàn)場證據
1、采集捉奸在床的現(xiàn)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說明問題;
2,、這類證據采集難度很大,也較為容易引發(fā)激烈的現(xiàn)實沖突;
3,、法院通常不提倡此類證據,,司法界對此類證據采集方法爭議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個人隱私權,,有被告上法庭的風險和先例,。
三、收集出軌證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根據我國的證據規(guī)則,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其一,、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在發(fā)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tǒng)的內部關系取得的,,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所以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當然,如果當事人可以根據沒有出具單位印章的賓館開房記錄,,聘請律師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令所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就具備了客觀真實性。
其二,、證據需要具備關聯(lián)性,。證據的關聯(lián)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lián)系。也就是說,,只有對于認定要件事實有幫助的事實材料才有法律意義,。具體到賓館開房記錄,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間只存在間接的聯(lián)系,,不能直接證明夫妻一方和他人發(fā)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因為其到賓館開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時使用,還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談之用,。
其三,、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guī)定的,。,、
小編結語: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經常因為收集證據不足,,導致法庭無法采信證據造成離婚訴訟要求賠償?shù)哪康碾y以實現(xiàn),。因此,應盡量收集各種離婚證據,,形成有力的證據鏈條以便相互映證,。即使這些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鏈條,不足以證明對方出軌,,但也能博得法官同情,,使法官形成自由心證,在財產分割方面占據優(yōu)勢,。更多離婚出軌證據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