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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兆華和宋秀英是玄武區(qū)一對耄耋夫婦,兩人膝下四個女兒,。大女兒朱明娟是朱兆華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目前在外地生活,其他三女在南京,。兩位老人跟二女兒朱文娟住在一起,,朱文娟身患重病,家境很困難,,跟父母同住也算是互相照應,。2002年,朱兆華因病去世,,次年,,宋秀英也走了。兩位老人留下的房子由朱文娟夫婦居住使用,。其他姐妹對這事沒意見,,多年來,她們也沒有提出分房的要求,。
2009年底,,已經(jīng)病入膏肓的朱文娟忽然委托丈夫劉強將其他姐妹告上法院,要求獨自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chǎn),。朱文娟夫婦提供了一份訂立于2001年的遺囑,,遺囑上以宋秀英的口吻寫著:“我與丈夫朱兆華名下的房屋是朱文娟夫婦出錢購置的,朱文娟患有癌癥,,家境貧困,,我們當時就答應日后將房子過戶給她。現(xiàn)在朱兆華因患病神志不清,,我代表我倆立此遺囑,,等我倆百年之后,該房由朱文娟一人繼承,。”
雖說是宋秀英的口吻,,但遺囑不是宋秀英親筆寫的,而是由一個叫周珺的人代為書寫,。據(jù)朱文娟的律師說,,此人是朱文娟丈夫的外甥女。遺囑上還有兩個見證人的簽名,但沒有宋秀英的簽名,,只加蓋了私章,。
兩位證人出庭作證
南京玄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朱文娟因患病未能到庭,,她請了律師,,她的大姐、三妹和四妹也請了律師出庭應訴,。
開庭后,,朱文娟的律師出示多份證據(jù),力圖證明遺囑有效,,還申請了兩位證人出庭作證,。周珺是證人之一,她回憶了立遺囑那天的情形:“朱文娟是我舅媽,,那天,,她喊我去見老太太,老太太躺在床上,,神志很清醒,,她跟我說,想立份遺囑把房子留給朱文娟,,請我?guī)兔懴聛?,我就把她的說法寫了下來,之后老太太加蓋了私章,。當時舅媽的一位朋友也在場,,并在遺囑上簽了字。”周珺提到的朋友是遺囑見證人之一,,這位見證人也出庭作證了,,她陳述的內(nèi)容跟周珺所說的情況一致。
被告席上的三姐妹堅持認為遺囑無效,。她們認為,,周珺是朱文娟丈夫的外甥女,跟朱文娟有明顯的利益關系,,由她代寫的遺囑,,很難讓人信服。雖說有兩個見證人,,但其中一個并不在立遺囑現(xiàn)場,,是事后補簽的名字;另一個倒是在立遺囑現(xiàn)場,但她是朱文娟的好朋友,,兩人顯然有利益關系,。更重要的是,,遺囑上只有老太太的私章,卻沒有簽名,,這顯然不符合代書遺囑的訂立要求,。對此,,朱文娟方面的解釋是,,老太太當時在病中,不能簽名字,,但她的大姐和妹妹們堅持說,,老太太當時的身體條件是可以簽名的。
遺囑有瑕疵被認定無效
原被告雙方為遺囑的效力爭論不休,,由于不斷有新的證據(jù)和觀點補充進來,,法官組織了多次庭審,最終,,法院對遺囑的效力作出了認定:形式存在重大瑕疵,,代書遺囑無效!
法官指出,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而這個案子里邊,,幫老太太代書遺囑的是受遺贈人朱文娟的夫家外甥女,,兩個見證人一個不在現(xiàn)場,一個雖在,,卻與朱文娟有利害關系,,可見這幾個人的見證都是無效的。另外,,老太太未在遺囑上簽名,,遺囑上的私章到底是不是老太太自己加印的,目前也說不清楚,。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這份代書遺囑是無效的。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偽造遺囑的應喪失繼承權,,我們要求由我們仨繼承房產(chǎn),,朱文娟沒份!”庭審中,朱文娟的妹妹聘請的律師提出這一要求,。法官沒有采納,,法官認為,盡管這份代書遺囑因形式上的重大瑕疵不具備效力,,但也沒有證據(jù)證明朱文娟偽造了遺囑?,F(xiàn)在沒有生效遺囑,二老留下的房子應當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不僅如此,,法官還特別“關照”了朱文娟,因為朱文娟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囑時應當予以照顧,。最終的判決結果是,朱文娟一人拿50%的房屋產(chǎn)權,,其他三姐妹按份額繼承另外50%,。判決下達后,她們都沒有提起訴訟,,據(jù)律師透露,,她們內(nèi)心其實還是很關心朱文娟的。(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立遺囑時應注意以下五點:
一,、立遺囑人須思維清楚,。立遺囑是一種法律行為,要求具備幾個條件,,如意思自愿,、遺囑內(nèi)容合法清楚、立遺囑人思維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體十分虛弱時甚至臨終時才想起立遺囑,,這個時候會產(chǎn)生意識不清、思維混亂等情況,,導致不能立遺囑,,立了也可能無效。現(xiàn)實生活中因懷疑臨終所立遺囑效力而產(chǎn)生家庭糾紛的案例較多,。因此,,老人應在身體健康、思維清楚時及時立遺囑,,避免子女在自己身后產(chǎn)生糾紛,。
二、公證遺囑效力最高,。立遺囑的方式很多,,如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等。各種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對此《繼承法》都作了規(guī)定,。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最為規(guī)范,,在同時存在多個遺囑的情況下,,以公證遺囑為準,,老人去世后,,公證遺囑可以直接在房產(chǎn)部門等處生效,而其他形式的遺囑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繼承人另外舉證,,使用的程序比較麻煩,還容易產(chǎn)生糾紛,。公證遺囑目前的收費標準一般在300元以下,,經(jīng)濟實用,建議老人選擇,。
三,、遺囑的內(nèi)容要符合《繼承法》的規(guī)定,內(nèi)容要完善,,措詞要簡練準確,,書寫或打印要清晰。避免以下幾種錯誤:處分其他人的財產(chǎn),,例如處分和妻子共有的財產(chǎn)中屬于妻子的財產(chǎn)份額;剝奪繼承人中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如未成年人,、殘疾子女等)的繼承權;涉及財產(chǎn)之外的事。
四,、遺囑內(nèi)容要注意保密,。生活中,常有一些子女獲知老人立遺囑后,,對遺囑內(nèi)容不滿,,從而引起家庭糾紛,甚至迫使老人多次修改遺囑,。因此,,老人有必要做好遺囑保密工作,在適當?shù)臅r候把遺囑書交給繼承人,。
五,、公證遺囑也可撤銷或修改,。遺囑是一種單方的自愿的法律行為,老人在立遺囑后,,完全可以撤銷或修改前一個遺囑,,可以再立一個新遺囑。公證遺囑也可以撤銷或修改,,但必須到公證處去撤銷或修改,。同時存在多個公證遺囑的,以最后一個為準,。
網(wǎng)友咨詢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產(chǎn)
房產(chǎn)證上名字是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子女繼承房產(chǎn)需要交過戶費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 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chǎn),,不需支付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財稅[2009]78號《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chǎn)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chǎn)權所有人將房屋產(chǎn)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小編結語:遺囑很重要,,關乎著財產(chǎn)分配問題所以在立遺囑是一定要注意一些事情來確保它的合法性。有關房產(chǎn)繼承的相關問題就介紹到這里,,更多有房產(chǎn)繼承與遺囑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