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的協議有效嗎?
首先要看債務發(fā)生于何處,,即是否屬于家庭共同債務,。如果屬于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產生方承擔,,如果屬于家庭共同債務,,應當由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同時法律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因此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后一切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雙方需要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在償還后,,一方可依據離婚協議約定向對方主張追償,。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協議債務的約定能對抗第三人嗎,?
協議離婚約定一方不負債是否有效,,要看債務的性質,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需要兩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對債權人是無效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夫妻兩方或任一方要求還款的,。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因此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后一切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依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基本案情】離婚協議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的,,是否有效?
王男與趙女經人介紹建立戀愛關系,,并于2012年登記結婚,。兩人婚后一起經營批發(fā)部。2013年起趙女經常去胡某處提貨,,有時付現金,,有時賒賬,截止2014年8月,,累計欠款30000元,,趙女給胡某出具了欠條一張。2015年1月,,在胡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王男和趙女在民政局協議離婚,并約定:外債由王男歸還,。之后,,胡某多次向趙女和王某催要該款,但王男說不知道此事,,現在我與趙女已離婚,,誰打的欠條找誰要。趙女說,,我與王某已協議離婚,,約定該一切外債由王某歸還,外債問題與我無關,,所以該債務我不能還,。因趙女和王男互相推諉,胡某將兩人起訴至人民法院,。
婚姻幫律師解答:
本案中,,兩被告協議離婚,并對共同債務做出了約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做了形式審查后,,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離婚登記,所以該離婚協議有效,。但因該協議中涉及共同債務承擔的約定,,縮小了義務人的范圍,,增大了對債權人權利的限制,并可能會加大對債權人的債權的風險,,由于沒有征得債權人同意,,故不對債權人發(fā)生效力,僅在兩被告間產生約束力,,是其內部約定,。所以,兩被告離婚后該債務不因夫妻關系的解除而免除,。但是依據該協議不應承擔債務的一方在歸還了該債務后,,可依該協議對債務的約定向另一方追償。
小編結語: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更多離婚債務約定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