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請問,!辦酒席我找拍結婚照,!我爸媽借的錢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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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你爸媽借的債務,, 不是你們的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發(fā)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所以,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如果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發(fā)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奔慈绻蚱揠p方是通過訴訟程序解除婚姻關系,,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不只要面臨著償還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財產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為屬于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要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2)離婚時發(fā)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這是對離婚偽造夫妻共同債務行為的一種處罰。
離婚后發(fā)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我們可以知道,,離婚后發(fā)現對方離婚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訴訟時效:離婚后發(fā)現一方有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行為的,,可以在發(fā)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3)對于離婚后發(fā)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如果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