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對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一方債務如何處理,?
1、若該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負,,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償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令其償還債務,。對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認定,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舉債以及確系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如需證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舉證,。
2、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可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對債務的約定以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1)雙方協(xié)議離婚時約定債務由雙方共同清償,,或者對共同債務未作明確約定,,那么該債務應由原夫妻倆共同負擔。審理中將原夫妻二人均列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清償,。
(2)如協(xié)議離婚及法院調解離婚中對債務的償還,雙方有約定,,譬如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歸還,但原配偶一方對此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在審理中,,法院既可將原夫妻二人均列為被告,也可將約定償還人列為被告,,原配偶為第三人,,判令約定償還人償還債務,由其原配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為共同債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經債權人同意,債務是不能轉讓的(即共同債務改變?yōu)閭€人債務),。雖然原夫妻二人離婚時對共同債務的分擔作了約定,,但不能因此而改變了債務的性質。法院這樣處理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因為目前離婚案件當事人有意或無意逃避法律,,逃避債務的現象屢屢發(fā)生,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而將絕大部分甚至于全部的債務由另一方承擔。致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從另一方面來講,,夫妻離婚時自行協(xié)商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雖然體現了雙方的真實意思,,但相對債權人而言只是一種內部約定,,對債權人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債權債務關系不能發(fā)生轉移,。
網友咨詢:離婚后對夫妻共同債務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我和我丈夫于今年的3月份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xù),由于雙方協(xié)商孩子由我撫養(yǎng),,他便將僅有的一套房產給了我,,我給了他8萬元錢,并且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我們明確做了約定,,各自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各自的債權由各自享有??墒墙衲甑?月份我卻接到了法院的傳票,,因為在我們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他曾向別人借款4萬元錢,,并出具的有借條,可是這件事情我都不知道,。請問,,債權人能夠起訴我嗎?我對他借的錢是否要承擔連帶的還款義務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依據以上法律規(guī)定,,如果這筆借款確實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而你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曾約定各自財產為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此約定的相關證明,,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而你與你丈夫在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xié)議書關于各自債務各自償還的約定,只對你們雙方具有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你應當與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在你承擔了此債務后,,你可以依據離婚協(xié)議之約定對他要求追償,。
本人認為,法律有如此之規(guī)定,,是防止夫妻雙方為逃避債務而用假離婚,、假協(xié)議來欺騙善意的債權人,。因此,對擺脫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要求了嚴格的舉證責任,。
3,、法院對判決離婚中共同債務的清償作了處理的,應從判決結果來確定各自應償還的部分,,并互負連帶清償責任,。雖然法院在離婚判決中,對共同債務明確了各自應當償還的份額,,但該判決的既判力,,為約束雙方,而不溯及第三人,。債權人訴至法院要求雙方清償債務,,法院應將雙方視為共同被告,按照離婚判決明確的份額判決各自償還的部分,,并對債權人互負連帶清償責任,,以保護債權人利益。
4,、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往往有些當事人對債務情況不予陳述,致使法院對該離婚案件調解或判決時遺漏對共同債務的處理,,當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償還債務時,,法院應將原夫妻二人列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償還債務,。如果其中的一方無能力償還債務,,可責令該債務人以其離婚中分得的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對債權人來講,,原夫妻二人都負有償還共同債務的義務,。
小編結語: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更多離婚后債務如何處理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