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假債務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比如,,原先父母贈與購房款,,現在補寫一張“欠條”企圖變成借貸關系;自己股市中的錢說是替他人炒股的資金;甚至直接找親朋偽造欠條。擔心對方造假,,是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最大的顧慮之一,。其實,您也不必過于擔心,。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guī)則,,“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一,、離婚訴訟中對方偽造債務怎么辦
造假債務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比如,原先父母贈與購房款,,現在補寫一張“欠 條”企圖變成借貸關系;自己股市中的錢說是替他人炒股的資金;甚至直接找親朋偽造欠條,。擔心對方造假,是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最大的顧慮之一,。其實,,您也不必過于擔心。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guī)則,,“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論界普遍的觀點是,,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對債務問題進行處理。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對債務不予認可,,通常對債務不予實質審理,而是建議債權人另案起訴,。“造假”要面臨鑒定,、質證的考驗,還要面對婚姻法四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參與人還要承擔偽證據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訴訟權利與技巧,,訴訟中對方“造假”問題是可以防范和解決,。
網友咨詢:離婚訴訟中一方偽造債務怎么辦?
我與王某1998年結婚,,次年女兒出生,。王某想要兒子的希望破滅,于今年春天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與王某的共同財產約值6萬元,,其中3萬元為銀行存款。王某在答辯狀中表示同意離婚,,但提出兩年前他曾向其表哥胡某借款2萬元,,要求用共同財產予以償還。其表哥胡某亦將王某手書的借據提交給法庭,。
關于這件事,王某以前從未跟我說起過,,況且根據我們家庭的經濟狀況,,也沒有什么理由外出借貸,這2萬元顯然是王某偽造的債務,。但是,,王某一口咬定有此事,說得有鼻子有眼,,加上一旁有胡某當人證,,王某手書的借據也跟真的似的。請告訴我,,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打破胡、王同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認為王某與胡某之間的債務系偽造,,你就要舉出王某偽造債務的證據來,。
法律規(guī)定,離婚時,,只有“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才“應當共同償還”,。王某要求你與他共同償還2萬元的借款,他就必然要稱借款是為了你們夫妻的共同生活,,否則他偽造債務就失去了意義,。這種情況下,借據上寫明的借款日期是個很關鍵的問題,。你應當把有關那一段時間內的家庭經濟狀況的各種證據收集起來,,比如工資單及購物發(fā)票等,以證明當時你們完全有能力憑自己的正常收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項花費,,根本用不著靠借債來過日子,。再證明那一段時間內生活中沒有什么意外事件發(fā)生,也沒有做買賣需要本錢,,王某的借貸之舉完全沒有必要,。加上胡、王之間的親戚關系等因素,,審判人員自然會綜合分析考慮,。一旦認定王某系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那么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法院極有可能會做出讓王某“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判決來,。
二、離婚時如何證明一方當事人偽造債務
當事人偽造虛假債務是侵占夫妻共同財產中的其中一種,,在訴訟過程中當被查實屬偽造債務,,法院一般會以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給予司法處罰。但在實踐中,,給予處罰的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查實偽造相對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對該債務不予認定,。這樣一來,,對受害方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應對虛假債務的幾種方法:
(1)在訴訟中,,若只有借條,,而債權人不出庭作證,則該借條一般不會認可,。
(2)從借款的時間上的紕漏來說明該筆借款的虛假性,,或根本沒必要用該筆借款,來達到不予認可該債務的目的,。
(3)找到該債務的債權人要求說明債務形成的來龍去脈,。
虛假債權人大多編造的理由是,對方因公司經營需要向對方借款,若該債款不是用于股東出資,,則不應由個人承擔,。
(4)若該借款并沒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則只能算作對方的個人債務,,不應由配偶承擔,。
三、持假“借條”另行起訴,,另一方該怎么辦?
如果當事人針對虛構的債務另行起訴,,并提供與親友之間的“假”借款證明,此時一定可以把假債“坐實”嗎?不一定,。
因為在此類案件中,,與當事人串通的通常都是與其有密切關系的親友,比如父母,、兄弟姐妹等,,此時因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存在特殊的利害關系,法院一般不會單憑借條就認定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
此時,,另一方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要求對對方提供的借款證明進行司法鑒定,,看看借款憑證的書寫時間和借款時間是否有對的上的可能,。另外針對對方當事人主張的借款事實,其借款形式是現金還是匯款,,若為匯款是否有銀行單據等予以佐證,,出借方是否有出借相應款項的經濟能力等等,當事人都可以尋找弱點進行攻訐,。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造假一方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撐其觀點,,法院很難支持其主張,。另外,造假證,、作偽證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有時候“造假者”不但不能達到分財產的目的,還可能因此受到刑罰處罰,,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編結語:造假”要面臨鑒定、質證的考驗,,還要面對婚姻法規(guī)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參與人還要承擔偽證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訴訟權利與技巧,,訴訟中對方“造假”問題,,可以防范和解決。更多離婚訴訟中偽造債務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