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有以下三個特征:
1、行為主體為異性男女,。
結婚的行為只能發(fā)生于男女兩性之間,,同性不能成婚。這是婚姻自然屬性的要求,。兩性的差別和性的本能是婚姻關系成立的自然條件,。
2、行為性質為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必須按法律的要求進行,,否則,不會產生法律效力,。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要求結婚的行為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才能得到當時社會制度的承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男女兩性的結合,,不被社會制度認為是婚姻,。
3、行為后果為結成夫妻關系,。
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夫妻關系得以確立,。男女雙方因結婚而確立互為配偶的夫妻關系。從此,,他們之間相互承擔著法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未經法定手續(xù),雙方不得任意解除已確立的這種關系,。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根據(jù)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復婚,,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離婚后的男女雙方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
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
《婚姻法》第2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橐龅怯洐C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夫妻關系才算合法確立。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后,,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又以夫妻關系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系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重婚現(xiàn)象發(fā)生,,承認婚姻關系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小編總結:國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權利,,但這一自由是相對的,,婚姻當事人應當依法行使這一權利而不能濫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