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結婚登記是結婚的必經(jīng)程序,。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fā)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認真執(zhí)行關于結婚登記的各項規(guī)定,,對于鞏固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一,、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jù)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nóng)村是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二、結婚登記程序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nèi)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nèi)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jīng)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y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nèi)辦理登記手續(xù),,發(fā)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網(wǎng)友咨詢:結婚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我和我的男朋友準備在這個月領取結婚證了,,我們現(xiàn)在想知道一下結婚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呢,?還有有些什么注意事項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結婚登記程序: ·結婚登記 登記地點:男女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tǒng)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diào)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小編結語: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