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實婚姻這一普遍存在又關系到廣大群眾利益的婚姻形式,,我國幾部《婚姻法》都未作任何明確規(guī)定,只是司法解釋對事實婚姻作出多次規(guī)定,,確是我國法制史上少見的奇怪現(xiàn)象,。但是,這幾次司法解釋對事實婚姻的規(guī)定都十分粗略,,只是簡單規(guī)定未經婚姻登記的當事人起訴“離婚”時,,能否按事實婚姻處理而已,遠遠不能解決因事實婚姻所引發(fā)的其他各種問題,。比如,,事實婚姻當事人關系融洽,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出“離婚”之訴,,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我們該如何認定他們的婚姻效力?對他們的子女,認定為非婚生子女嗎?這些問題法無明文規(guī)定,,司法解釋也是一片空白,。顯然,在事實婚姻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對此,,筆者認為《婚姻法》應當補充如下規(guī)定。
1,、規(guī)定事實婚姻具有與登記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
立法者應該根據本國實際,借鑒其他國家經驗,,給事實婚姻下一個科學的定義,,并可以附加一些合理條件,賦予具備一定條件的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規(guī)定事實婚姻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結婚登記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應當在實際中得以貫徹執(zhí)行,。我們承認具備一定條件的事實婚姻具有與登記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放棄對婚姻登記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反而,筆者認為,,法律對未經婚姻登記的事實婚姻當事人應當規(guī)定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政府婚姻管理部門對事實婚姻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補辦結婚登記,,也可以對事實婚姻當事人給予罰款等等行政處罰。這樣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證婚姻登記制度嚴肅性,。
3、規(guī)定事實婚姻的認定程序,。
世界上許多國家規(guī)定事實婚姻的認定權由法院行使,。我國法律也可以規(guī)定關于事實婚姻的司法確認程序。當事實婚姻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就他們之間的婚姻是否屬于事實婚姻發(fā)生爭議時,,允許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出確定之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是否屬于事實婚姻的判決,以維護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對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的看法
對事實婚姻這一普遍存在又關系到廣大群眾利益的婚姻形式,,1950年、1980年兩部《婚姻法》未作明確規(guī)定,,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也回避了事實婚姻,,未作任何規(guī)定,只是司法解釋多次對事實婚姻作出規(guī)定,,這顯然是我國法制史上少見的奇怪現(xiàn)象,,的確是匪夷所思,。通過國內外對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的演變過程分析,我們認為,,有條件地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很有必要,,主要理由如下。
1,、事實婚姻并不一定具有社會危害性,。
我國歷次《婚姻法》雖然沒有承認事實婚姻,但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事實婚姻是一種違法婚姻,,并規(guī)定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見,事實婚姻沒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根據湖南省桃源縣法院對1981年至1984年5166起違法婚姻情況的調查統(tǒng)計,,引起自殺、兇殺,、械斗,、致殘、致死等等,,造成100多人死亡嚴重后果的,,都是強迫婚、重婚和早婚,,而事實婚姻卻沒有引起一例如此嚴重的社會后果,。所以,立法者禁止強迫婚,、重婚,、早婚和禁止婚是有完全理由的,但禁止或者不承認事實婚姻卻沒有相應的根據,。
有的學者反對事實婚姻,,并不是因為事實婚姻具有社會危害性,而是擔心一旦承認了事實婚姻,,“長此以往,,公民完全有理由期待這樣一種可能性:別把婚姻登記制度當回事兒,新的婚姻登記管理制度出臺后還會認可事實婚的,。這種公民意識的存在,,何時才能使婚姻立法對‘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進步’的期待變?yōu)楝F(xiàn)實?”這種說法比較典型,其實也沒有依據,。從法理上說,,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在婚姻上,道德,、宗教,、習俗等都在不同程度上約束著婚姻當事人,其作用并不低于法律,。早婚,、禁止婚、重婚的不斷出現(xiàn),,《婚姻法》在我國得不到很好貫徹執(zhí)行,,就是道德、宗教,、習俗等等因素的力量影響超過法律的證明,。在婚姻家庭方面,僅僅依靠法律是不可能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進步的,。相對而言,,承認事實婚姻,積極有效地貫徹執(zhí)行一夫一妻制,,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才能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進步。
2,、承認事實婚姻符合世界上多數國家作法,。
在世界范圍內,婚姻家庭關系的多元化傾向已不可逆轉,,非傳統(tǒng)家庭的數量日益增加,非婚同居,,甚至同性同居均在許多國家存在,。英國、美國,、日本以及我國的澳門地區(qū),,對非婚同居者有條件地給以保護,能夠有效地解決這一新的社會問題,。因此,,世界上多數國家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自有一定的合理性,。
近年來在我國,,非傳統(tǒng)家庭,如單親家庭,、單人家庭,、非婚同居的數量均有所上升,盡管目前性觀念的開放尚未影響到婚姻模式,,但它對人們婚姻觀念的影響不可小視,。目前同居不登記者不再僅僅是受傳統(tǒng)婚俗文化影響較深,、缺少法治觀念農村人,一些受過良好教育,,甚至是深諳法律的城市人也自愿作出如此選擇,。這兩者的交匯,就使得事實婚姻成為我國目前一個無法回避又難以禁止的社會現(xiàn)實,。且在1994年取消了對其民事效力的承認與保護之后,,事實婚姻依然大量存在。我們應當充分地認識到這一現(xiàn)實,,盡快采取相應的法律救濟手段,。這當然不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而是我國現(xiàn)實的需要,。
網友咨詢:婚姻法中還有事實婚姻嗎
一對男女結婚已經兩年了,農村的沒登記,現(xiàn)在女的和別的男人跑了.請問這樣是否屬于事實婚姻,。
婚姻幫律師解答:
不屬于婚姻法中的事實婚姻,婚姻法中的事實婚姻指的是1994年2月1日前沒有進行登記的婚姻,,此之后就不存在事實婚姻,。
小編結語:事實婚姻依然大量存在。我們應當充分地認識到這一現(xiàn)實,,盡快采取相應的法律救濟手段,。這當然不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而是我國現(xiàn)實的需要,。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方法就介紹到這里,,更多事實婚姻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