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夠認定感情破裂的證據收集
(一)看分居時間。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二)看婚前是否對精神病有所隱瞞,。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三)看是否有犯罪行為,。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四)看有無禁止性結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二,、能夠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證據收集
(一)婚外情證據的收集
比如,,一方當事人與第三者的曖昧短信、第三者給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該類證據時,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在接受信息者未將短信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信息予以儲存,,并將手機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證處進行書面公證,,經過公證的證據效力比較高,一般會被法官采納,。
2.在與案件有關的短信被刪除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短信運行商來調取短信內容。在收集時,,可以通過運行商的儲存信息將對應的手機短信的發(fā)送時間,、雙方手機號及內容打印出來,并由在場的工作人員簽字蓋章證實出處,,以供審判中使用,。
網友咨詢:未經過鑒定的錄音證據,能證明丈夫出軌嗎,?
我對丈夫張某不放心,,就從街上小販手里買了兩個竊聽器,偷偷安在了床墊一頭和寫字臺下邊,。竊聽器忠實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把張某與第三者的打情罵俏都錄了下來,連他們在床上的動靜都錄得清清楚楚,。我無法接受,,只能跟張某分手!我有此錄音作證據,,不怕他賴賬,。但是,又聽說錄音證據證明力有限,,要經過鑒定才有效力,。請問:未經過鑒定的錄音證據,能證明丈夫出軌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根據民事證據規(guī)則,,一方當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對方當事人即便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換言之,一份錄音證據要被法院采信成為判決依據,,不在于先做了司法鑒定,,而在于是否具備三個條件:其一,錄音證據是真實的,。錄音證據的真實性,,表現在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有原始性和連貫性,。如果以翻錄的方式僅保存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或與待證事實有關的部分,就聰明反被聰明誤,,使錄音證據有了“疑點”,。其二,錄音證據的取得符合法律規(guī)定,。你在自己的住宅內安裝竊聽器,,法律并不禁止,該錄音證據的取得是合法的,。其三,,對方認可該錄音資料,或雖提出反駁但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反駁理由不成立,。張某認可的話,其出軌的事實成功鎖定,,張某如果反駁,,他必須提供足夠的反駁證據。因此,,你只管把錄音資料原汁原味地提交給法庭,,鑒不鑒定的事兒,就交給張某吧,。
(二)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明,。提交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三,、離婚過程子女撫養(yǎng)方面的離婚證據和收集技巧
(一)撫養(yǎng)費的證明,。提交雙方的收入證明。
(二)撫養(yǎng)權的歸屬證明,。根據孩子的年齡和具體情況,提交有利于爭取撫養(yǎng)權的而相關證據:
1.對于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況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離婚證據,。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母方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爭取撫養(yǎng)權的證明理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單獨隨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四,、離婚過程中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和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車子、債權,、住房公積金等,。如果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證據,,更應該掌握收集證據的技巧:
(一)資金賬號證據的收集與保全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
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fā)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二)銀行賬號的保全
起訴離婚之前一般要弄清另一方在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也有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三)股權證據的保全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一般個人沒有權利查詢股票相關賬號材料,。
小編結語:離婚證據是關鍵,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離婚官司輸贏的關鍵就在于離婚證據是否充分,,是否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離婚證據的充分與否直接關系到,,法官對“夫妻 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更多離婚證據的收集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