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程序怎么走,?
離婚訴訟案件及離婚案件開庭審理的程序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開庭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做好之后,法庭進入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四)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證據(jù),,而且當事人經(jīng)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張貼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欄,也可以在公共場所或當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單位張貼,。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jīng)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法庭調查完結之后,,是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互相辯論。
網(wǎng)友咨詢:老公對我肉體和精神折磨重新起訴離婚的時間沒到怎么辦,?
我因受不了老公對我的肉體和精神折磨等原因想離婚,,但他不同意。前幾個月我曾起訴離婚,,經(jīng)家人勸說后撤訴了,。不到一個月又鬧矛盾,我跑到我媽家住,,他就帶著兒子到我單位鬧,,不送兒子上學,、當眾辱罵我,影響我工作,,前后發(fā)生了多次,,我都報警處理,因為是家務事,,警察也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F(xiàn)在還沒有到重新起訴離婚的時間,我該怎么辦,?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你的問題涉及離婚糾紛。根據(jù)《新民訴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guī)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同時根據(jù)《民訴法意見》144條2款規(guī)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
“可不予受理”是作為審判時參照適用的非強制性規(guī)范,,并非要求一律適用。如果你的離婚案件撤訴后又發(fā)生了新情況,,且確實情況嚴重的話,可以再次搜集證據(jù)起訴離婚,。當然如果可以協(xié)議離婚,,對孩子和整個家庭來說,,都會傷害最小。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訴狀的起草
之前已經(jīng)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才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xiàn),,那么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么區(qū)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里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后的一些事實和現(xiàn)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2,、證據(jù)的準備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shù)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jù)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證據(jù),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3、第二次起訴一定能離掉嗎,?
答案是可想而知的,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于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在成都離婚律師辦理過的案件中就存在有第二次任然判決不離的情況,,這個就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了。
小編結語:在我國離婚案件審判實踐中,,一個較為普遍的做法是,當事人提出離婚,,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準予離婚,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超過法定期限(一般為6個月)后,,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一般準予其離婚,。更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