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案件的舉證責任是如何的?
第一、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jù)的要求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時,可提交證據(jù)復制件或復制品,,但在交換證據(jù)和開庭審理時必須攜帶證據(jù)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質證。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j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形成的,,應根據(jù)《規(guī)定》第十一條履行相關證明手續(xù),。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4、當事人應當對提交的證據(jù)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并裝訂成冊,,在證據(jù)清單上對證據(jù)材料名稱,、份數(shù)、頁數(shù)及其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并簽名或蓋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時依照該方當事人人數(shù)提出證據(jù)材料副本,。
網(wǎng)友咨詢:丈夫家庭暴力,我該怎么收集證據(jù)?
我丈夫沒有正當工作,前幾天打我,我不想和他過了,去法院起訴離婚。法庭上,他說我身上的傷是我自己摔傷的,不是他打的,我也拿不出證據(jù),因此法院沒有判決我們離婚,。我該如何收集他打我的證據(jù)?
婚姻幫律師解答:
本案當中的妻子在遭遇家庭暴力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搜集證據(jù):
1,、大聲呼救以引起鄰居或其他人的注意,即可制止暴力行為又可留下證據(jù);訴訟離婚時,可以申請鄰居作為證人出庭。2,、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予以勸阻,可以請求制作書面材料。3,、及時報警,自己在遭遇家庭暴力時或者之后,都可以報警,警察的出警記錄以及詢問筆錄日后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4、運用手機,、錄音筆等設備制作視聽資料,記錄下遭受家庭暴力的過程,也可以事后錄取加害人承認家庭暴力的日常對話,、道歉等等。5,、加害方的《悔過書》,、《保證書》等,這些書面材料都可以作為加害方曾經(jīng)實施家庭暴力的間接證據(jù)。6,、醫(yī)院的病歷資料,、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等,這些書面材料雖然不能直接證據(jù)家庭暴力行為,但與上述其他證據(jù)相結合,也可以佐證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為,。
根據(jù)《婚姻法》第32條、第46條規(guī)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將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作為確認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依據(jù),要求離婚,。受害人也可同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擔財產(chǎn)上和精神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規(guī)定損害賠償?shù)恼埱髾嗍且荒?所以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想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要注意時間的限制。
第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jù)的情形和要求
1,、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jù)有: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jù)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jù),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λ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并說明無法收集證據(jù)的原因,,目前的證據(jù)線索,,需要收集的證據(jù)內容以及待證事實。
第三,、舉證期限及逾期提供證據(jù)的法律后果
1,、當事人應當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或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jù)材料。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逾期提供的證據(jù)材料,,除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外,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
2,、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材料確有困難的,應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jù)和當事人申請證據(jù)保全的,均應提交書面申請,,并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jù)的費用,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在申請后七日內預交,,到期不預交的,,則對其申請不予準許。申請證據(jù)保全的須提供相應的擔保,。
4、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并在提出申請之日起七日預交鑒定費用。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5,、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6、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并經(jīng)本院許可。證入到庭作證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在申請后七日內預交,,到期不預交的,則對其申請不予準許,。
7,、符合《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新的證據(jù)的提供期限為:
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jù)的,,應當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
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jù)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當事人在再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jù)的,,應當在申請再審時提出,。
8、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一至二名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人民法院準許其申請的,,有關費用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在提出申請之日起七日內預交,,到期不預交的,則對其中申請不予準許,。
小編結語:民事訴訟的審理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當事人一方不能在舉證期限內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jù),,往往要承擔不利的后果,,或自己的訴訟請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更多離婚案件舉證責任分配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