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個人財產有哪些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tài)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以下方面: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規(guī)定只贈與一方的除外,。
5、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機取得的收益
6,、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公積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網友咨詢:婚前個人財產需要做公證嗎
我想在婚前拿我的房子座個人財產公證,,現在什么人都有,,離婚的也多。而且我們又只是相親認識的,,我對她其實也不是很了解,,難保哪天離婚了把我的房產也跟著分割了。請問我該怎么做個人財產公證?婚后還貸的問題也不需要她來幫忙,,我可以在婚后一個月內就全部還清,。
婚姻幫律師解答:
根據婚姻法的規(guī)定,,婚前財產離婚時屬于個人財產,不作為共同財產分配,。房子產權是你的,,也是自己還貸的話,在法律就屬于婚前財產了,,你不用做個人財產公證也可以,。
小編結語: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人們獲取收入的形式越來越多,,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越來越復雜,。根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獲得的屬于夫妻雙方的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一方獲得的財產。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就介紹到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