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解決辦法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調解。調解主要適用于比較輕微的家庭暴力,,它的好處在于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根本轉變加害方的錯誤思想,有利于維持家庭團結,,維護加害方的自尊心理,,從而盡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發(fā)展的苗頭,。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這種救濟方式主要適用于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婦女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于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婦女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于暴力致受害婦女重傷,、死亡的,受害婦女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于受害婦女因受強制,、被恐嚇等原因不能告訴或由于年 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為告訴,。受害婦女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要求有關部門或單位查處,保護被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二,、家庭暴力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方家庭暴力,離婚財產的分割應遵循的規(guī)定:
1,、雙方協(xié)商決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協(xié)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網友咨詢: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才能離婚?
老公精神突然出現問題啦(間歇性精神病),,時不時就對我暴力相向,打我,,掐我脖子,,好幾次都差點沒命。公公婆婆又不怎么勸它兒子,,婆婆還好幾次說我,,也不對我好點。我們有兩個小孩,,一男一女,,大小孩6歲,女;小小孩4歲,,男,。都到了上學的年齡,我公公婆婆現在退休在家,,有一定的退休金,。目前小孩是我公公婆婆在暫時帶著。我想離婚了,,怎么辦?
婚姻幫律師解答:
1,、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小孩子你可以考慮與誰生活對其成長更有利來決定撫養(yǎng)權的歸屬;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經調解無效,,法院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小編結語: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請求調解,調解主要適用于比較輕微的家庭暴力,,它的好處在于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根本轉變加害方的錯誤思想,有利于維持家庭團結,維護加害方的自尊心理,,從而盡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發(fā)展的苗頭。 希望本文中有關家庭暴力解決辦法,,家庭暴力離婚財產怎么分的知識對您有所幫助,。家庭暴力解決辦法,家庭暴力離婚財產怎么分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家庭暴力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