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據(jù)調查,,30%的中國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很多人想離婚但是怕對方的報復而不敢提出,,是繼續(xù)忍受還是果斷離婚呢,?面對家庭暴力我們該怎么辦?是時候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一,、家庭暴力如何辦理離婚?
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協(xié)議離婚的話,,需要男女雙方達成關于財產分割、孩子撫養(yǎng)權,、債權債務等問題的協(xié)議,,然后帶著協(xié)議、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材料親自去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如果男女雙方協(xié)商不成,,那么可以委托專業(yè)離婚律師走訴訟離婚的途徑,,原告需要帶上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出生證、被告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等材料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然后等待法院判決,。
家庭暴力離婚需要的證據(jù):
首先,凡是能夠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jù)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醫(yī)院診斷治療憑據(jù),、錄音視頻,、家暴過后施暴者悔過寫下的保證書、懺悔書等都可以作為證據(jù),。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婦聯(lián)、居委會,、村委會,、單位等反映過家暴問題,相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案例一】因家庭暴力要求離婚法院會怎么判,?
王某與金某2003年10月登記結婚,2004年11月生一女金某某,?;楹蟪跗诜蚱薷星樯泻茫笠蚣彝ガ嵤庐a生矛盾,,并多次發(fā)生毆打現(xiàn)象,,于2009年7月起分居。2006年5月4日,,金某書寫保證書一份,,載明:“茲保證再也不打王某,否則女兒和房產歸王某所有,。”2008年7月30日,,當?shù)嘏沙鏊拥酵跄硤缶筅s到雙方住地,發(fā)現(xiàn)其被金某打傷,。王某以金某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金某離婚,,依法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和分割財產,。訴訟過程中,王某提供證人出庭證明金某曾多次毆打自己,,他們的女兒也對法官表示不喜歡爸爸,,原因是爸爸金某經常毆打其和媽媽。訴訟中王某還提供了醫(yī)院病歷和照片證明金某存在家庭暴力,。
婚姻幫律師解答:
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王某提供的病歷、照片,、金某書寫的保證書,、證人、女兒的證言及派出所的出警記錄,,已形成一系列證據(jù)鎖鏈,,足以證明金某對王某多次進行毆打,,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王某的離婚請求應予準許,。因金某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過錯較大,,雙方的共同財產按照7:3的比例分割,。王某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70%,金某僅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30%,。
二,、家庭暴力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一)雙方協(xié)商決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協(xié)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shù)脑瓌t,。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橐龇ㄒ?guī)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是指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shù)姆芍贫取?/p>
【案例二】家庭暴力離婚案例分析
1996年11月份,,原告楊召亮與被告何照娟相互認識。1999年11月11日,,雙方登記結婚,。2000年10月9日生育女兒楊只只?;楹笤鏃钫倭僚c被告何照娟沒有共同財產,。被告生育小孩后,雙方因家庭瑣事爭吵不斷,,有幾次原告楊召亮還使用暴力毆打被告何照娟,。2003年7月6日起原告楊召亮與被告何照娟雙方分居生活。
原告楊召亮訴稱:雙方結婚以來經常因一些家庭瑣事多次爭吵,,也多次調和未果,,以致矛盾日趨激烈,造成夫妻感情嚴重破裂,,無法在一起繼續(xù)生活。自2003年8月分居,,至今已有1年多?,F(xiàn)訴至法院,要求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女兒楊××由原告撫養(yǎng),,女兒滿18歲前的撫養(yǎng)費及其他費用由雙方負責承擔,,其承擔比例由法院裁定;雙方沒有共同財產,雙方所有的債權債務由各方自行解決,。
被告何照娟辯稱:一,、被告于1999年11月與原告結婚以來,,經常因家庭瑣事遭原告暴力毆打,導致雙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被告雖同意解除婚姻關系,但要求原告依法承擔過錯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二,、雙方婚生子女楊××依法應隨被告生活。被告有許多便利條件撫養(yǎng)孩子長大成人直至其獨立生活為止,。三,、原告應承擔分居期間被告及其女兒楊××母女倆的生活開支和被告的個人債務。
婚姻幫律師解答:
因實施家庭暴力毆打配偶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已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根據(jù)審理查明的事實,,本案的原告對被告實施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一條規(guī)定的家庭暴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無過錯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shù)恼埱螅床徽摕o過錯方是離婚訴訟中的原告或者是被告,,均可在提出離婚訴訟時或應訴時提出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shù)恼埱?,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被告也可以在離婚后1年內另行起訴提出損害賠償?shù)恼埱?。本案被告在應訴答辯中提出了要求原告承擔過錯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的請求,,受訴法院根據(jù)被告受傷害的后果等情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認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判令原告支付給被告損害賠償費8000元,,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小編結語:在加害人自認或法院認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更多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