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張某與王某原是夫妻,。2000年,張某與王某就夫妻財產(chǎn)問題簽訂了《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間的財產(chǎn)實行分別所有制,,若王某發(fā)生的借款行為均屬個人行為,夫妻各方自己所負之債為夫妻個人,。2006年2月28日,,呂某借錢給王某人民幣10萬元。為此,,王某向呂某出具《借條》一張,。該借條約定:“借款期限為三個月,利息為10萬元,,到期(2006年5月28日)王某應連本帶息共計人民幣20萬元支付給呂某;2006年5月28日準時還呂某,,如超過一天呂某可打電話到家里來。”2006年7月張某與王某協(xié)議離婚,。呂某于2008年5月將王某與張某一起訴至法院,。呂某向法院僅提供《借條》一份,認為該債務是王某與張某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應為王某與張某的共同債務,,張某應承擔共同償還的義務。而張某則向法院舉證提供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chǎn)約定《協(xié)議書》,、《離婚協(xié)議書》,、張某為女兒交納的學雜費發(fā)票、王某的情況說明,、呂某與王某的談話錄音筆錄等,,證實該借款是在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呂某和王某瞞著張某達成的借款協(xié)議,且該債務并未用于交納他們女兒的學雜費,,應為王某的,,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點評】
共同與個人債務應如何認定
上述中,,首先,,王某向呂某的借款是在張某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為,且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其次,,王某明確告知了呂某,王某與張某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chǎn)實行分別所有制的約定,,若一方發(fā)生借款均為個人行為,。同時,王某在向呂某借款時,,叫呂某不要告訴張某向其借款一事,,若超過借期才可打電話到家里來。再次,,2006年7月21日王某與張某的《離婚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近幾年王某在外借款時,,從未與張某商量,借錢用途也不知情,,王某在外借錢沒有用于家庭,,所借資金去向不明,且至今不告訴張某真實情況,。因此,,王某在外借錢的責任全部由其承擔并負責處理,與張某無關,。最后,,呂某訴稱王某與張某商定因其女兒在學校上學急需解決學費向呂某借款的問題。王某向呂某借款時間為2006年2月28日,,并且規(guī)定在三個月就要歸還,,但王某女兒的學費,張某已于2005年8月26日就已交納了2005年至2006年的全部學雜費,。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jù)規(guī)則,呂某有責任對王某的借款用途和該款項的走向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依照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以及本案的事實,、證據(jù),可知該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更不是呂某所訴稱的為了交納女兒的學費,。張某與王某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張某也未分享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應屬王某的個人債務,。若認定該借款系夫妻共同債務并由債務人配偶承擔連帶責任,既超出了一個公民的防范能力,,也與社會的善良風俗以及民法的公平原則相悖,。同時,根據(jù)權利和義務一致性的原則,,對于未參與交易的債務人配偶而言,,債務承擔是一種負擔行為,在債務人配偶未享有利益的情況下由其承擔還款責任,,顯然是不公平的,。
本案中,呂某與王某之間表面上看是一種民間借貸糾紛,,但從《借條》上反映出呂某與王某之間是一種非法的經(jīng)濟利益共同體,。2006年2月28日,呂某與王某多次協(xié)商,,借錢給王某人民幣10萬元,借期三個月,,到期(2006年5月28日)王某應連本帶息共計人民幣20萬元支付給呂某,,年利率高達400%。該利息遠遠高于法律規(guī)定,,實屬非法牟取暴利,,是一種極其不正常的債權債務關系。
夫妻個人債務怎樣認定
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該有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如上所述,這種債務一般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為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為目的的不予準許。
3,、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yǎng)義務關系親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jīng)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6,、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在債務關系成立時知道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即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實行分別財產(chǎn)制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其個人債務,。
7、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網(wǎng)友咨詢: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丈夫換腎借的錢,,如何離婚屬于夫妻債務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您好,夫妻之間又相互扶持的義務,,婚姻期間的,,屬于共同債務。
小編結語:因為夫妻債務的問題很容易產(chǎn)生糾紛,,在夫妻債務認定的時候可以咨詢專業(yè)的律師,。關于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認定就介紹到這里,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能有所幫助,。更多夫妻債務認定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貼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