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繼承權喪失: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并按繼承法第八條處理。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
遺棄被繼承人是指對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被繼承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不履行扶養(yǎng)義務;所謂虐待被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從身體上或精神上進行摧殘或者折磨。
對遺棄被繼承人的,,不管情節(jié)是否嚴重,,都喪失了繼承權,但繼承人如確有悔改表示且被遺棄人在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而定。
如果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則喪失繼承權,,若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xiàn)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
所謂偽造遺囑是指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制造假遺囑。
所謂篡改遺囑是指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
所謂銷毀遺囑是指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毀滅,。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是否嚴重是判斷繼承權是否喪失的標準,。
根據(jù)司法解釋,,如果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jié)嚴重,。
繼承糾紛案例
原告張某
托代理人劉洪偉,,北京方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x
被告魏某
被告張xx
原告張某與被告張x法定繼承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某之委托代理人劉洪偉,,被告張x及其委托代理人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與三被告系兄弟姐妹關系,,與魏某的母親為姐妹關系,,魏某母親早亡。原告與被告父母相繼死亡,,留有房產一棟,,位于北京市x區(qū)xx地址,現(xiàn)此處房屋經常被張xx使用,。二被繼承人在生前多次表示此處房屋應由原告繼承,,故訴至法院。
被告張x辯稱,,張某未婚前一直居住在此房屋中至今,。原告說二位老人多次提起把房屋給原告,我們不知道,,該房屋應依法分割繼承,。
被告張xx辮稱,被告婚后一直與父母生活在此房屋,。自1998年張某申請工廠內退后,,張xx在家用全部的精力照顧父母,直至父親去世.張xx通知原告后,,原告才從深圳來京奔喪矛后,,我方多次與原告溝通處理遺留問題,但原告不予理睬,,要求房屋法定繼承,。
被告魏某辯稱,訴爭房屋應法定繼承,。
經審理查明,,被繼承人張xxx、于x共育二子三女?,F(xiàn)位于北京市住房一套,,產權登記所有權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時間為1996年7月8日,。2008年10月9日,,張xxx、于x立下遺囑,,該遺囑載于北京市的房屋的所有權人是我們夫妻,,我們現(xiàn)在年歲已大,身體不好,,鑒于該房購買時,,經征得所有子女一致意見,決定由我們的女兒張某出資購買,為此,,同時也防止今后糾紛,,我們共同特立本遺囑:一、待我們百年后,,座落于xx的房產由我們的女兒張某繼承,,他人不得干涉。
2001年10月10日,,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公證處出具(2001 )京石證字第1980號公證書,,該公證書載明:“茲證明立遺囑人張寶云、于永芝夫妻于二00一年十月九日,,在其家中,,在我和王海青公證員的面前,在前面經他2010年8月4日,,張x書面告知本院:“我自愿放棄名xx房屋的遺產繼承權,。”
本院認為,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對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shù)人繼承?,F(xiàn)位于北京市xx號房屋系被繼承人張xxx、于x的個人合法財產,,應由法定維承人依法予以繼承,。所立遺囑合法有效,本院予以認可,。被告張某以所立遺囑自己不知情且在房屋內居住,要求享有上迷房星繼承權的杭辯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采信,。繪上所途,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判決房屋由原告繼承,。
網友咨詢一:孩子父親去世后孩子跟爺爺?shù)倪z產繼承比例是多少?
我與孩子的父親離婚后,在離婚協(xié)議里明確規(guī)定了孩子的以后的教育費用和醫(yī)藥費用由男方承擔70%,我承擔30%,以及給孩子所買的保險產生的費用由孩子的父親跟我各自負擔50%,現(xiàn)在孩子的父親因工去世了,得到了一筆賠償及他留下來的一些遺產,這筆賠償款和遺產是該由孩子和爺爺倆人平均分配還是先把孩子的教育費用和醫(yī)藥費用以及孩子的保險費扣除后再跟爺爺平分?
婚姻幫律師解答:
這些賠償款和遺產應安法定繼承來分,,如果只有孩子和他爺爺,應當考慮小孩未成年及要接受教育等情況,,爺爺是否有收入來源,,等具體情況來考慮劃分。法律上沒有明文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定,,如爺爺有收入來源應當適當考慮孩子的教育和成長需要,應該分的比爺爺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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