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相對應,認定系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對夫妻雙方,、債權人均關系甚巨。以往關于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裁判規(guī)則主要有:《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chǎn)不足清償?shù)模蜇敭a(chǎn)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該規(guī)定較為粗疏,,但確立了認定共同債務的基本原則,,即“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chǎn)清償。
【案例】
姜女士與丁某原系夫妻關系,,1998年,,丁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姜女士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此后,夫妻雙方感情一直不和睦,,最終于2011辦理協(xié)議離婚手續(xù),。
2010年,丁某向施某出具了借條一份,,載明向施某借款17萬多元,。施某憑借該借據(jù),起訴至法院,認為該債務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要求丁某與姜女士承擔夫妻共同債務,。
丁某經(jīng)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姜女士陳述,,二人在2011年1月24日正式離婚,。在此之前,雙方已分居多年,,丁某在外的經(jīng)營狀況,,其完全不知情,雙方的經(jīng)濟早已各自獨立,。證人章某,、吳某、趙某,、周某均到庭陳述,,兩被告夫妻感情不和,雙方的經(jīng)濟早已獨立,,丁女士對借款事宜不知情,。
【審理判決】
本案訟爭債務雖然形成于兩被告婚姻存續(xù)期間,但從查證情況看,,被告姜女士對訟爭債務的形成時間并不知情,,未與丁某達成舉債的合意。且被告姜女士與被告丁某雖原系夫妻關系,,但感情一直不好,,到庭的證人也證實兩被告夫妻關系不睦。另一方面,,施某作為債權人,,對于丁某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圍向其借款時有謹慎審查義務,可要求債務人夫妻雙方共同簽字,。鑒于本案借款不能認定為丁某與姜女士的夫妻共同債務,,故該借款應由丁某個人承擔。
一審判決作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
【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但在實務操作中,,夫妻的另外一方很難舉證已經(jīng)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證明債權人明知夫妻雙方的內(nèi)部約定。故有觀點認為只要該債務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原則上應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小編認為,該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jīng)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認定,,還需要根據(jù)婚姻法的立法本意來考慮?;橐龇ǖ谒氖粭l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由此可知,其是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為判斷標準,。
2014年7月12日,最高法民一庭作出的(2014)民一他字第10號答復,,具體內(nèi)容為:“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jù)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于案涉?zhèn)鶆帐欠駥儆诜蚱薰餐瑐鶆?,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該批復吸納了“夫妻共同生活標準”的部分內(nèi)涵,,將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為對外債務承擔的一種抗辯理由。只不過,,在舉證責任的承擔上,,分配給了舉債人的配偶一方,而非債權人,,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雙方的利益關系,。而債權人作為資金的出借方,應當盡到謹慎的審查義務,,應當對夫妻舉債的合意進行初步舉證,。如果夫妻一方能夠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另外一方有賭博的惡習等情形或者證明夫妻感情不和、早已分居等情形的,法院則不能輕易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網(wǎng)友咨詢:賭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我的丈夫7-8年前應為賭博去他姐姐那里借了幾萬元錢,。一直沒還,他姐弟倆不敢告訴我,?!疚乙恢辈恢椤縿e人告訴我的。我也一直沒問這件事,。 請問律師,,假如我現(xiàn)在要是離婚,他和她姐姐合伙,,到時候他說出這些債務,。這些債務時夫妻共同債務嗎?? 還有,如果他【胡編亂造】說不是賭博借的債,。還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這些債務,,我一直不知道,他也沒用在生活上,。我該怎么辦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賭債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屬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債務,因而應由欠債人個人清償,。此外,,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小編結語:通過上面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出夫妻共同債務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里,,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能有所幫助。更多夫妻共同債務糾紛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貼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