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該條確立了夫妻債務外部法律關系中以債務形成時間為共同債務的判斷依據(jù),,即債權人只要證明該債務形成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應當共同對外承擔償還責任,。實踐中,,該條款被一些不誠信的人所利用,夫妻一方與債權人串通損害另一方配偶的利益的情形時有發(fā)生,。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舉證證明該債務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排除夫妻一方對債務的償還責任。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都有哪些,?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y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chǎn)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為購置這些財產(chǎn)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經(jīng)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yǎng)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在債權債務糾紛中,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外的情形只有兩種,即夫妻實行分別財產(chǎn)制或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實際生活中這兩種除外情形極少,,從而導致在債權人起訴的案件中,絕大多數(shù)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實際上有的卻是夫妻一方借的賭債或與債權人串通偽造的債務,。我們認為,夫妻債務問題的確比較復雜,,不能簡單地一刀切,。2003年底出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背景是,許多案件中夫妻雙方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極大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但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經(jīng)過一段時間適用后,審判實踐中又出現(xiàn)了夫妻舉債一方與債權人惡意串通損害另一方權益的情形,。
從理論上講,,夫妻之間享有家事代理權,在家事代理范圍內(nèi)一方對外舉債應視為夫妻雙方共同負債,,而判斷超出家庭日常需要范圍一方所舉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應從婚姻法的立法本意來分析,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舉債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二是該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jīng)營。實際生活中,,大多數(shù)民間借貸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即債權人信任債務人自身有償還能力,而不是信任債務人的配偶有償還能力,。
網(wǎng)友咨詢一: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是否都是夫妻共同債務?
祿某與戚某于2003年1月30日結婚,,于2011年3月21日離婚,。2011年3月18日,祿某出具借條一份,,言明:今有祿某借周某50萬元整,。借款三日后祿某與戚某離婚,。后祿某未歸還借款,周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祿某,、戚某共同歸還50萬元。
婚姻幫律師解答:
祿某向周某借款數(shù)額較大,,已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沒有證據(jù)表明祿某借款得到了戚某的同意;祿某在借款前頻繁出入境,、借款后三天后雙方即離婚,,該筆借款根本未用于家庭生活。法院遂判決,,祿某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nèi)歸還周某借款50萬元,,駁回周某要求戚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訴訟請求。
網(wǎng)友咨詢二: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借款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付某和我因做生意而相識多年,。2010年~2014年間,,付某向我借款30萬元,借款期間付某和妻子李女士并未離婚,。后我向付某索要欠款未果,,便提起訴訟。法庭上,,原被告對借款金額基本無異議,,但對借款理由有較大分歧。我認為,,付某因兒子結婚和生意需要而向其借款,,因此李女士也有還款義務。而付某及李女士辯稱,,兩兒子早在借款前就結婚,,借款全都被付某用來買彩票,,李女士對此并不知情,,李女士無還款義務。請問,,李女士到底應不應該承擔還款義務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必須同時滿足“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兩個條件,,債權人僅以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借款為由,,而沒有提供該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相關證據(jù),便要求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可能會因舉證不能而導致敗訴的后果,。根據(jù)你的案情敘述,,借款行為雖然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但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認定所借款項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故付某應歸還借款30萬元及支付利息,,李女士無需承擔共同還款義務。
網(wǎng)友咨詢?nèi)菏欠穹蚱藁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的所有債務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某男已婚,常年居住在外地,,在外地有了女人,,這個女人接著又有了兒子。該男在外居住期間欠了一屁股債,,連老家的房子都抵押了,。事情敗露過后人也不知所蹤。現(xiàn)在該男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幫律師解答:
乍一看,,這個債務肯定要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實際不是這樣的:
1,、該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因為債務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有違善良風俗,。
2,、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也存在與配偶無關的個人債務,。這種個人債務大體上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yǎng)義務的人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chǎn)或者經(jīng)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3)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4)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嫖娼,、酗酒所負債務,;(5)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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