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二奶”犯法嗎,?我國法律對“包二奶”問題是如何規(guī)定的,?
“包二奶”犯法嗎?不知道,??纯础痘橐龇ā泛汀缎谭ā肥窃趺匆?guī)定的:
婚姻法規(guī)定: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規(guī)定: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fā)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1994年12月14日]已作出明確答復:“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fā)布)發(fā)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法律界有關(guān)人士建議,,在司法實踐中,,對以夫妻名義同居時間較長的,應視為重婚罪,,生有子女的,,應該以重婚罪論處。
二,、“包二奶”犯罪嗎,?“包二奶”犯重婚罪嗎 ?
“包二奶”能夠認定為“重婚罪”嗎,?對“包二奶”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重婚,,在婚姻法修改時一度曾討論得非常激烈,成了社會各界廣泛關(guān)注的熱點問題,?!鞍獭笔且粋€新詞,“包”在漢語中是一個多義詞,,而在此處是約定俗成的意思,,亦如包車、包場等,,是商品化的概念,,是一種金錢與美色的交易?!鞍獭毙袨閲乐仄茐牧思彝?、社會的穩(wěn)定,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了計劃生育,也造成了許多家庭破裂,,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依法制裁,。
對現(xiàn)行《婚姻法》中的重婚條文,權(quán)威的解釋是,,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生活的,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它要求被告必須分別和兩個不同對象有兩張結(jié)婚證,,或是不僅婚外同居還要傻乎乎地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起碼要有鄰居指證婚外公開同居者為公開夫妻,。
如此,,“重婚”是一個很難套上的罪名:其一,即使有人想重婚,,也不會自投羅網(wǎng)再去登記,;其二,鄰里間很難知道旁邊住的隔壁主人是誰,,是不是夫妻。重婚案具有跨地域和隱蔽的特點,,這決定了取證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和時間。除了拍攝重婚嫌疑人的住所和共同生育的子女的照片外,,還必須收集周圍群眾指證嫌疑人是夫妻的證言,。而這一點隨著近幾年商品房出租的增多,鄰里關(guān)系的疏遠,,許多人怕惹事生非也不愿作證,,而逐漸變得艱難。
在這種情況下,,要認定“包二奶”是“重婚罪”是很難很難的,。
因此法律上無法認定“包二奶”屬“重婚”,所以不犯法,。
小編結(jié)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婚姻法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