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繼承開始的時間是怎樣的
根據《繼承法》規(guī)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這就說明繼承發(fā)生必須要有一個死亡事實的發(fā)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在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生理死亡,這時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蹤達一定期間,人民法院判決宣告父母死亡,,這時就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二、怎樣處理遺產繼承糾紛
(一)確定遺產范圍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財產轉移給他人所有稱為繼承,。由于繼承是被繼承人個人財產的轉移,,因此遺產范圍必須首先明確。遺產范圍應從以下四個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時,,其財產才是遺產,。
(2)死亡公民生前的個人財產是遺產。
(3)公民死亡時尚存的財產是遺產,。
(4)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是遺產,。
(二)區(qū)分遺產范圍與家庭財產
三、遺產繼承糾紛調解處理的原則
遺產繼承糾紛通常是因為遺產分割產生爭議所致,,糾紛往往發(fā)生在與被繼承人有著血親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家庭成員之間,,并往往涉及當事人以及當事人與死者的親情糾葛。因此,,妥善解決遺產分割糾紛,,對維護家庭和諧、社會安定尤為重要,。遺產繼承糾紛的調解處理遵循四個原則: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繼承權;二是養(yǎng)老育幼,,保護弱者;三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四是充分發(fā)揮遺產效用
四、遺產繼承份額如何確定
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shù)倪z產。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可知,,遺產繼承糾紛通常是因為遺產分割產生爭議所致,,糾紛往往發(fā)生在與被繼承人有著血親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家庭成員之間,并往往涉及當事人以及當事人與死者的親情糾葛,。因此,,妥善解決遺產分割糾紛,對維護家庭和諧,、社會安定尤為重要,。遺產繼承糾紛的調解處理遵循四個原則: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繼承權;二是養(yǎng)老育幼,,保護弱者;三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四是充分發(fā)揮遺產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