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解放軍總政治部作出了關于軍隊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guī)定》,,對軍人結婚問題作了具體的規(guī)定。
1,、軍人結婚年齡原則上按照婚姻法規(guī)定的法定婚齡執(zhí)行,。但部隊干部、戰(zhàn)士和職工,,應積極響應黨和政府關于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地戀愛結婚。
2,、軍隊干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戀愛關系后,要主動向黨組織報告,,由軍隊黨組織和政治機關對干部的戀愛對象作必要的政治審查,。學員在校學習期間,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結婚,。
3、戰(zhàn)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志愿兵原則上也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但個別回原籍找對象確有困難的孤兒、因公致殘的人員,,提出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時,,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由軍(獨立師)以上政治機關審查批準,。戰(zhàn)士在未服滿現役期間不準結婚,。超期服役的戰(zhàn)士和志愿兵提出結婚,可準其利用探親假期回原籍結婚,。凡決定要復員的超期服役的戰(zhàn)士,,如提出復員前結婚,,應盡量給予安排,。
4,、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漢族軍人要求與習慣上不同漢族通婚的少數民族公民通婚,,一般應說服雙方放棄此種婚姻;如雙方態(tài)度堅決,在取得少數民族一方家長的贊同,,并尊重和不違反少數民族婚姻習慣的情況下,,也可以允許結婚。
5,、結婚登記與審查的有關事項,。
軍隊營以下干部申請結婚,由團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團以上干部申請結婚,,由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單位的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超期服役的戰(zhàn)士和志愿兵申請結婚,,一般應由所在單位的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戰(zhàn)士和志愿兵在探親期間找到對象,,申請結婚者,,如來不及到原部隊開證明時,可由當地縣,、市,、市轄區(qū)人民武裝部出具有關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網友咨詢:軍人可以什么時候進行結婚,?
具體的是部隊當兵的軍人什么時候可以結婚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1,、軍人應當向單位提供戀愛報告,單位對戀愛對象負責政治審查,。
根據《規(guī)定》要求,,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干部確立戀愛關系以后,,應當主動向所在的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的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2,、軍人應當在結婚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申請,,單位負責審查,。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和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審查內容還包括軍人配偶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要求軍人配偶應當是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 《規(guī)定》要求,,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營職,、專業(yè)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關的文職干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團職,、專業(yè)技術9級以上軍官和職級相當的文職干部申請結婚的,由其所在單位的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批;審查完畢后,,應當制作結婚涵調報告表,。 3、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軍人和配偶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申請登記,,登記時應當提供申請結婚報告表,軍人一方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單位提供的結婚涵調報告表,。非軍人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部隊對軍人戀愛報告和軍人婚配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確實有必要,但對于思想是否進步,,品行是否端正進行審查,,我們認為有越權之嫌。因為這屬于當事人之間的個人隱私的范疇,,雖然可能影響到軍人家庭的幸福,,畢竟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不相沖突,,反而侵害個人隱私,,干涉私生活,我們認為,,該兩條的審查應予以廢止,。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結婚不再需要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簡化了結婚的過程,。由于軍人在入伍的時候已經注銷了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此在結婚的過程中不能提供此兩證件,只能提供軍人證,,而該證件不能表明軍人的婚姻狀況,。有部隊對軍人的婚姻狀況進行審查,可以有效防止軍人重婚,。
小編結語: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現役軍人結婚的限制條件的內容,希望大家在閱讀此文之后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了解,。如果大家對國家婚姻法等存在的法律知識感興趣或者存在疑問的,,可以聯系我們的律師咨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