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要求
1,、關于結婚年齡,要求未婚的軍隊干部,、戰(zhàn)士和職工,,響應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結婚,。
2,、關于軍隊干部配偶的條件,比一般公民嚴格,,必須是歷史清楚,、思想進步、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的無嚴重傳染病的公民;現(xiàn)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
3,、營以下的干部結婚,,必須申請團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團以上干部結婚,,必須申請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現(xiàn)役軍人申請結婚的規(guī)定:由于軍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huán)境和職業(yè)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同時,,也必須同時執(zhí)行軍隊的有關規(guī)定,當二者規(guī)定的內容不一致時,,除了依照確定適用的法律內容外,,還應當適用“(軍隊)特別法優(yōu)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則處理結婚問題。
軍人辦理結婚通常的步驟
首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jīng)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jù),。
其次,選擇婚姻登記機關,。依據(jù)民政部公布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第9條規(guī)定:“辦理現(xiàn)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xiàn)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xiàn)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第三,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特殊情況加帶:
(1)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與軍人結婚后可能會面臨聚少離多的情況,,軍人的壓力比平常人大,兩人既然選擇了對方共度一生,,就應當相互理解,,包容,相互扶持,,共進,,幸福快樂相伴始終,。
網(wǎng)友咨詢:軍人怎么登記結婚
有誰知道軍人結婚可以在哪領結婚證,,部隊軍人結婚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婚姻幫律師解答:
1、軍人應當向單位提供戀愛報告,,單位對戀愛對象負責政治審查,。
根據(jù)《規(guī)定》要求,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干部確立戀愛關系以后,,應當主動向所在的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的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2,、軍人應當在結婚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申請,單位負責審查,。
現(xiàn)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和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jù),。審查內容還包括軍人配偶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要求軍人配偶應當是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 《規(guī)定》要求,現(xiàn)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營職,、專業(yè)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關的文職干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團職、專業(yè)技術9級以上軍官和職級相當?shù)奈穆毟刹可暾埥Y婚的,,由其所在單位的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批;審查完畢后,,應當制作結婚涵調報告表。 3,、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軍人和配偶應當?shù)交橐龅怯洐C關進行結婚申請登記,登記時應當提供申請結婚報告表,,軍人一方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單位提供的結婚涵調報告表。非軍人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部隊對軍人戀愛報告和軍人婚配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確實有必要,,但對于思想是否進步,,品行是否端正進行審查,我們認為有越權之嫌,。因為這屬于當事人之間的個人隱私的范疇,,雖然可能影響到軍人家庭的幸福,畢竟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不相沖突,,反而侵害個人隱私,干涉私生活,,我們認為,,該兩條的審查應予以廢止。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結婚不再需要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簡化了結婚的過程,。由于軍人在入伍的時候已經(jīng)注銷了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此在結婚的過程中不能提供此兩證件,,只能提供軍人證,,而該證件不能表明軍人的婚姻狀況。有部隊對軍人的婚姻狀況進行審查,,可以有效防止軍人重婚,。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可知,現(xiàn)役軍人申請結婚的規(guī)定:由于軍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huán)境和職業(yè)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同時,,也必須同時執(zhí)行軍隊的有關規(guī)定,,當二者規(guī)定的內容不一致時,除了依照確定適用的法律內容外,,還應當適用“(軍隊)特別法優(yōu)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則處理結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