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銷婚姻有哪些情形
(一)可撤銷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第11條的規(guī)定,,對于可撤銷婚姻只規(guī)定了一種情形:即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二)可撤銷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脅迫而結婚的婚姻。根據(jù)婚姻法,,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這里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三)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因為脅迫當事人結婚,違反了婚姻自由和結婚完全自愿的原則,。所以,,法律賦予受脅迫一方撤銷該婚姻的權利。即提起撤銷婚姻的主體只能是婚姻關系中的受脅迫一方當事人,。但是申請撤銷婚姻,,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受脅迫一方有申請撤銷該婚姻的權利,。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jù)證明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二,、該如何處理可撤銷婚姻情形
(一)首先,根據(jù)法律以及司法解釋中的規(guī)定,,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請求的,,應當在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應在恢復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時,權利人應當注意的是:該時間期限的規(guī)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有關規(guī)定。
(二)其次,,婚姻一旦被撤銷,,則自始無效,這方面的規(guī)定與無效婚姻發(fā)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最后,,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網友咨詢:這種婚姻算是可撤銷婚姻嗎?
我老公在外面有人了,,我想和他離婚,,請問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婚姻幫律師解答: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以下情形屬于可以法定判離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6)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根據(jù)司法解釋,,下列情形有些作為婚姻無效,有的作為婚姻可撤銷情形,,有的作為感情破裂情形: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 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可知,,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判決,。可撤銷婚姻有哪些情形及該如何處理可撤銷婚姻情形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可撤銷婚姻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