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婚怎么離婚,?
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離婚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盡管軍人離婚存在特殊性,,但是軍人離婚也必須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
(一),、協議離婚的辦理:
在雙方均同意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現役軍人取得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同意離婚證明后,,帶上簽訂的離婚協議,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二),、訴訟離婚的辦理:
現役軍人通過訴訟方式辦理離婚時,涉及到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和離婚條件的問題,。
1,、訴訟管轄
由于軍人身份的特殊性, 可以將軍人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干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管轄;
第四,,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離婚條件
我國目前實行保護軍婚制度,。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提起離婚訴訟后,,現役軍人不同意離婚的,則法院不會判決準予離婚,。但是,,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證明現役軍人存在重大過錯,比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會對現役軍人實施“特殊保護”,可以不經軍人同意判決離婚,。
如果是現役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經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調解不成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仍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按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標準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二、軍婚中軍人犯錯時怎么離婚,?
為了對軍人的婚姻給予特殊的保護,,對于穩(wěn)定軍心,,鞏固和提高部隊戰(zhàn)斗力,《婚姻法》規(guī)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是,在軍人婚姻關系中,,有時軍人本身有過錯,,現役軍人的配偶可以要求離婚。這是對軍婚中非軍人一方的保護,。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根據司法實踐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為軍人有重大過錯: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軍人有這些行為之一,,即為有重大過錯,,其配偶提出離婚,就應適用《婚姻法》關于對軍婚特殊保護的例外規(guī)定,。
網友咨詢:與現役軍人離婚是否必須經過軍人一方同意?
我與現役軍人李某于2002年登記結婚,,2004年生育一子,。我們婚前彼此了解較少,婚后我們因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后,,我們的分歧更大了。我們的感情確已經破裂,,實在無法挽回,,我多次提出離婚,李某均不同意,。請問,,如果我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會獲得支持,?
婚姻幫律師解答:
《婚姻法》第33條規(guī)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3條的規(guī)定,,“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2款前3項的規(guī)定以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據此,,以下幾種情形下,非軍人一方訴請離婚無須軍人一方同意:(1)現役軍人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2)現役軍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現役軍人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并對夫妻感情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比如,,強奸、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因此,,在李某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除非你可以證明李某有上述重大過錯,,否則你的訴訟請求無法獲得法院支持,。
小編結語:《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更多軍婚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