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還能起訴分割財產嗎,?
【登記離婚后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記離婚對財產的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其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的內容未經國家公權力的認可,當事人事后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訴權;另外,,協議中未作處理的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登記離婚后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包括: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后,,一方發(fā)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訴訟離婚后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對于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提起訴訟,。
因此,訴訟離婚后,,可以提起財產訴訟的情形包括: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后,,一方發(fā)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網友咨詢:離婚后還能再提訴訟分割財產嗎?
我與前夫經法院判決離婚已經一年了,,離婚起因是我前夫在南京經商時,,偷偷與南京一女子婚外同居。離婚訴訟是前夫提起的,,對我們夫妻共同財產也進行了分割,,當時我沒有提起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的問題。最近我發(fā)現,,我前夫不僅與那名女子同居,,還在南京為她購買房產一處。請問律師:我能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在南京的房產,,并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可以要求分割你丈夫在南京的房產,但你要求前夫賠償精神損失的請求不會被法院支持,。你前夫出錢在南京為他人購買房產,,因是用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你丈夫在離婚訴訟時隱瞞了這一事實,?;橐龇ㄒ?guī)定,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橐龇ń忉專ㄒ唬┯忠?guī)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fā)現之次日起計算。你最近才發(fā)現你前夫有隱瞞財產的行為,,可以起訴要求分割,。但是,你在你們離婚一年后才提出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已經超過規(guī)定的時間,,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二,、如何申請強制執(zhí)行離婚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訴訟離婚已經生效并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 裁定,,由離婚案件的一審人民法院執(zhí)行。協議離婚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
對于提出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guī)定分期履行的,,以規(guī)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離婚案件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強制執(zhí)行,,一年的開始時間為離婚判決規(guī)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
小編結語:離婚夫妻在離婚后發(fā)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的,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的;或者在協議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財產,。法院判決后,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分割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更多離婚后能否起訴分割夫妻財產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