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自行約定財產分配有效嗎
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
對內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間及其繼承人之間發(fā)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當事人雙方均受此約定約束。夫妻雙方都必須依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夫妻財產利益的分配也必須按照有效約定進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7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夫妻任何一方違反財產約定,都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夫妻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產約定,,不得隨意變更、撤銷,。確實需要變更撤銷的,,須經由夫妻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同樣以書面的形式,,且如原約定經過公證機構公證,,亦要經過公證機構公證才能變更、撤銷,。
對外效力:
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外效力,,是指夫妻對婚姻財產的約定可否對抗第三人。承認其對外效力,,可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不承認其對外效力,則不能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根據新婚姻第19條第三款,,我國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為原則通過,。在夫妻財產約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財產約定的,,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該夫妻財產有約定,婚姻當事人的夫妻契約不得對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債務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約定而不承擔該債務。夫妻中未借債一方只要不能證明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知道該財產約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先行對第三人清償債務,,清償后,夫妻中不負債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償,。
二,、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能否對抗第三人
【案情】
楊某和梅某系80后小夫妻,2010年7月二人登記結婚,?;楹笠荒辏艘蛳M觀念不同,,經常因家庭開支問題小吵小鬧,,關系開始惡化。于是,,楊某和梅某決定將財產“分家”,,兩人便簽訂了一份婚姻財產協(xié)議書,約定:財產方面實行AA制,,兩人經濟分別獨立,,各自的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各自的債務由個人償還,。2012年6月,,梅某因開美容店需要資金,便以個人名義向朋友王某借了2萬元,,王某并不知道梅某夫妻實行約定財產制,。后來,因梅某一直未還欠款,,王某一紙訴狀將梅某和楊某告上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償還債務。
【律師分析】
本案的關鍵在于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問題,,《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所以,,楊某和梅某之間的婚內財產約定,,對他們夫妻二人是有效的。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對此規(guī)定中“第三人知道”如何判斷,什么情況下可認定為“第三人知道”是問題的關鍵,。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對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進行約定,甚至對婚前財產,、婚姻存續(xù)期間特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即使對這種約定進行了公證,夫妻以外的人是很難知道的;事實上,,對大多數(shù)夫妻來說,,他們也不愿將這種約定對外進行公示。
因此,,在夫或妻一方對外負有債務時,,債權人是很難知道他們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否有約定。在此情況下,,如果要求債權人或第三人知道,,或者推定他們應當知道,就勢必損害債權人或第三人利益,,使其合法債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也容易使夫或妻以有約定為借口而逃避債務。
所以,,第三人是否明知,,應當由夫或妻已明白、清楚地告知第三人,。是否已告知,,也應當由夫或妻負舉證責任,否則就不能以有約定為由而對抗第三人,。本案中,,梅某以個人名義向朋友王某借了2萬元,,系梅某的個人債務,但由于王某并不知道梅某夫妻實行約定財產制,,因此,,梅某和楊某夫妻間的約定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王某的。所以,,法院經過審理后會判決梅某和楊某共同償還王某的借款2萬元,。
網友咨詢:簽署夫妻財產約定協(xié)議后,一方死亡,,協(xié)議效力問題
夫妻簽署了夫妻財產約定協(xié)議,,將原共同所有的房屋,約定歸女方一人所有,,但未辦理產權過戶,,后男方死亡,房屋如何處理,。按協(xié)議處理?還是按繼承處理?
婚姻幫律師解答:
只要協(xié)議合法有效,,是否公證并不影響其效力,這時,,男方死亡后,,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繼承,這套房產屬于女方所有,,那么就不屬于繼承范圍,。
小編結語: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對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共同財產進行約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夫妻財產約定的問題就介紹到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夫妻財產約定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