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告第三者重婚?
一名高學歷的男子,在現任妻子坐月子期間,,居然和前妻暗度陳倉并復婚?,F任妻子按捺不住心頭怒火,,將丈夫告上法庭。
實在荒唐
結婚期間跟前妻復婚
男子劉某系國內知名高校的碩士生,,但他卻有著兩次失敗的婚姻,。2006年,劉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家住包頭的小陳,,眼見著感情蒸蒸日上,兩人便于2012年1月9日在包頭領取了結婚證,。2013年1月4日,,兒子出生。
就在一家人覺得幸福會這么一直繼續(xù)下去的時候,,小陳卻意外地發(fā)現,,劉某之前結過婚,目前還跟前妻藕斷絲連,。“結婚前,,他跟我說先把結婚證給領了,不要先辦婚禮,,結婚后不要跟他去太倉生活,,我到太倉后,他說他的房子租出去了,,后來我在計生委了解到,,他跟我結婚期間又和前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了,前妻為他還懷孕了,,后來,,因為一直沒有申領下來二胎準生證,所以把孩子打掉了,。”小陳無法忍受如此背叛,,將劉某告上了法庭。
法官說法
被告男子構成重婚罪
在法庭上,,劉某稱,他和前妻感情很好,,復婚是前妻提出來的,,因為無法拒絕,他就同意了,。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與前妻于2011年2月14日登記結婚,后于2011年12月20日辦理離婚手續(xù),。2012年1月9日劉某與小陳登記結婚,,并在2013年1月4日生育一子,,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劉某又于2013年2月4日與前妻辦理復婚手續(xù),。劉某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重婚罪,。
婚姻幫律師解答: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系的違法行為。這種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配偶尚未死亡,,或者還未與其他配偶解除婚姻關系時,再與他人結婚,,從而構成重婚,。既包括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卻與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實婚姻,。我國《刑法》第258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幫提醒:
現在我們可以根據《婚姻法》自主自愿地選擇,、決定自己的人生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強制或非法干涉,。但是我們的婚姻自由是相對的,,是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由,而不是任意地,、無限制的自由,。如果對感情問題很慎重,處理得當,,就可以享受到甜甜蜜蜜,。反過來,它就有可能變成一把雙刃劍,,不僅傷自己,,還會傷別人。
二,、第三者插足的法律責任?
當今社會,,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家庭現象屢見不鮮,成為影響婚姻家庭穩(wěn)定的不利因素,。然而我國現行婚姻法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夫妻配偶權,,也沒有關于追究第三者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
關于是否應將第三者在婚姻關系中的法律責任做明確的立法規(guī)定問題,,在學術界中一直爭論不斷,,有人認為不應將道德的東西法律化,以法律懲罰第三者無必要,、無依據,、無效果;另一種觀點卻認為,,法律應當追究第三者的責任,保護夫妻無過錯一方的權利,。
筆者認為,,不能籠統的認為法律要追究第三者的責任或不應當追究第三者的責任,也不能片面的認為第三者僅僅是指配偶一方的異性伴侶,。
首先,,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要有一個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作為前提。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或未經登記的男女同居關系不產生第三者的責任問題,。其次,并非所有的第三者都應該承擔婚姻侵權法律責任,。筆者主張把第三者劃分為惡意第三者和善意第三者,,善意的第三者是指由于根本不知道對方為合法婚姻一方,而與之結婚,、同居或者發(fā)生性關系等不法行為的人,。惡意第三者是指明知對方已有配偶或應當知道對方已有配偶仍與之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破壞他人家庭的人,。由于善意第三者本身沒有破壞他人家庭的故意,,而是基于善意與對方交往,甚至有與對方建立幸福家庭的合理期待,,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善意第三者根本算不上是一個破壞者,,更可能是一個受害者。因此,,本文所指的責任第三者僅指惡意的第三者,。
最后,配偶一方的同性戀對象亦能成為第三者,。目前學者們對第三者的研究僅僅局限于兩性之間,,其實同性戀第三者對婚姻家庭的危害不亞于異性戀第三者。配偶一方的同性戀行為可能使對方更無法接受,,給對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同性戀第三者也應當對受害配偶承擔侵權責任,。
我國有關第三者責任規(guī)定的法律是微乎其微的,。在所有法律法規(guī)中,只有刑事法律中規(guī)定有關于第三者妨礙婚姻家庭的犯罪,,主要是重婚罪、破壞軍婚罪,。而民事法律中沒有關于第三者法律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新婚姻法雖然規(guī)定了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但并不適用于第三者。只有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所規(guī)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離婚糾紛,,首先要分清是非責任,,對有過錯的一方和第三者,應給予批評教育,,或建議有關組織嚴肅處理……”上述有關第三者法律責任的規(guī)定明顯有不足,,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體系和責任體系。
事實上,,法律應該注重從私法上規(guī)制第三者的侵權責任,,一方面可從正面規(guī)定夫妻享有配偶權,婚姻家庭受法律保護;另一方面,,相應地規(guī)定第三者侵犯配偶權所應承擔的責任,。為受害配偶追究第三者的侵權責任提供法律依據,實現了司法機關對第三者插足行為的制裁,,完善我國的侵權責任體系,。
在我國新婚姻法修訂之時對第三者責任入法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由于意見分歧很大,,最終沒有定論,。然而筆者堅認通過法律追究第三者責任是有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
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行使自己的性自由不能損害他人的配偶權,否則就構成了權利的濫用,,很容易導致個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沖突。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與否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夫妻感情忠實是婚姻家庭和睦的關鍵方面,是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條件,,如果放縱第三者插足行為,,必將威脅到婚姻家庭的和睦穩(wěn)定。因此,,對于第三者插足問題,,只有在立法上也加以規(guī)范,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才能權衡這個領域的個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關系,維護合法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三者插足行為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法律和社會主義道德,,對家庭和社會都帶來極大的危害,。它不僅破壞了社會主義“一夫一妻”制度,而且還有可能引發(fā)大量的刑事案件和社會糾紛,。如遺棄,、虐待案,再如侮辱,、兇殺案,。
雖然我國的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配偶權,但我國《民法通則》總體上確認了配偶身份權的存在,。第三者插足作為一個侵權行為,,其侵犯的客體就是他人的配偶身份權。然而,,新婚姻法雖然規(guī)定了過錯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但這一規(guī)定只適用于過錯配偶方,而沒有將插足第三者也納入損害賠償主體范圍,。這樣的身份權侵權民事責任的規(guī)定,,對受害配偶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只有完善這一責任制度,,才能使無過錯配偶的權利得到合理的救濟,。
婚姻法的宗旨就是為了保護婚姻家庭關系,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領域的基本人權,,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一個和諧的家庭需要夫妻雙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忠實,,而第三者的插足行為破壞了家庭和諧穩(wěn)定,反映出社會道德風氣的腐壞,。因此,,有必要通過法律和道德來雙重規(guī)范,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以懲罰破壞家庭和睦的不法行為,,構建和諧家庭,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發(fā)展,。
網友咨詢:能否向破壞婚姻的第三者要求賠償?
婚姻幫律師解答:
受害者配偶能否向破壞婚姻的第三者請求損失賠償,,現行法律未明確規(guī)定。不過從侵權角度考慮,,第三者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有關保護婚姻與家庭的規(guī)定,,侵犯了受害配偶基于婚姻關系享有的配偶權利,并造成了實質性的財 產和人身損害,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受害配偶有權向其請求 損害賠償,,司法實踐也已經有了這樣的審判實例。
小編結語:有些家庭發(fā)生矛盾,、破裂的罪魁禍首就是因為正常的婚姻關系中出現了“第三者”。關于怎么告第三者重婚,,第三者插足的法律責任的知識對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幫助,。怎么告第三者重婚,第三者插足的法律責任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怎么告第三者重婚,,第三者插足的法律責任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 ,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