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如今每100對新婚夫婦中平均有3對是涉外婚姻,,上海、廣州等城市,,在中國各省區(qū)市中名列第一第二,。據(jù)統(tǒng)計,1996年至至今,,登記的涉外婚姻超過2.1萬對,,平均每年3000對。這個數(shù)字比1980年增加了10倍多,??梢娚嫱饣橐鲆呀浭且环N非常普遍的情況了。那么在中國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問題是怎樣的呢,?
一,、 涉外離婚增多的原因
涉外離婚案件呈現(xiàn)上升勢頭,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
1,、夫妻雙方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有效的聯(lián)系與溝通,導致夫妻感情淡漠或產生了“婚外戀”,,致使夫妻感情破裂,。
2、締結婚姻的基礎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和虛榮心理,,“事易時移”,婚姻容易解體,。
3,、生活觀念及習慣不同、風俗及文化差異,、為人處世態(tài)度上產生分歧,,以及語言障礙等,夫妻之間沒有認同感和歸屬感,。
二,、管轄權和法律適用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guī)定,一般是適用“原告就被告”原則,,但是特殊情況下適用“被告就原告”現(xiàn)將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辦理。
6,、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案件處理,。
三、“一方下落不明”的處理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導致另一方離婚障礙的現(xiàn)象不斷增多,。對于一方下落不明的,,以前有的法院的作法是以對方當事人地址不明確,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立案條件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讓當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蹤或死亡,,經過相關的法律程序后,,再行受理判決。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體做法為:
1、一方當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訴離婚;
2,、法院按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3,、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向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充證據(jù),進一步認定對方法律文書地址無法直接送達;
4,、由法院在公告欄和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后果;
5,、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
根據(jù)《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因此,,在國外一方下落不明兩年以上的,法院經法定程序審理,,一般會認定“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離婚。
四,、期限問題
與普通離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離婚案件公告送達的期間為6個月,,而普通離婚案件的公告送達的期間為60天。此外,,答辯期和上訴期等規(guī)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國外的,,答辯期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而普通離婚案件的被告答辯期,,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為十五天。上訴期也不同:在國外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后,,應當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而普通離婚中,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據(jù)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民事訴訟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規(guī)定的限制,?!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五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因此,一般涉外訴訟,,除非雙方達成合意,,盡快走完法律程序,否則拖上1-2年很正常,。
五、涉外委托
在國外的一方當事人無論是作為原告還是被告,,一般都不專程趕到國內參加訴訟,,大多委托代理人代為離婚訴訟。委托代理人必須提交當事人本人書寫的授權委托書,。從我國領域外寄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后才具有效力,。
另外,此類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與普通離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離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離婚案件中在國外的一方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可以是特別授權代理。庭審時,,普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應到庭參加訴訟;而涉外離婚案中在國外的當事人如已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國外一方的當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只能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六、巧用“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
作為律師,,應注意到對方當事人在國外起訴的,,在收到外國法院送達的離婚法律文書時,建議國內當事人不應隨便簽收,??梢越ㄗh當事人盡量暫行回避、采取暫不簽收外國法院的訴訟文件,。如果有必要的話,,應當在對方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律文書之前,向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蛟诒匾獣r向對方發(fā)函,如原告仍具有中國國籍的,,應告知其即使外國判決離婚,,此判決書也必須得到中國法院的承認;否則,在辦清這些手續(xù)之前,,另行結婚的,,即觸犯中國法律,構成重婚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 ,,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認:
(一)判決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
(三)判決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傳喚情況下作出的;
(四)該當事人之間的離婚案件,,我國法院正在審理或已作出判決,,或者第三國法院對該當事人之間作出的離婚案件判決已為我國法院所承認;
(五)判決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如果國內當事人未簽收應訴通知或審判缺席,,外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一般不被我國法院認可,這種未被認可的判決在我國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國內一方當事人委托律師赴國外應訴,,這便造就了外國法院對其婚姻糾紛的司法管轄權,,其后果只能由其個人來承擔,那就真的“費錢又費力”了,。
網(wǎng)友咨詢一:涉外協(xié)議離婚辦理需要帶什么材料,?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丈夫是臺灣人,,現(xiàn)在協(xié)議離婚,辦理時都需要帶什么材料???
婚姻幫律師解答:
您好。
一,、 辦理涉外離婚手續(xù)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辦理涉外離婚手續(xù)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
在此需要提醒您: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辦完離婚登記后,,您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網(wǎng)友咨詢二:涉外協(xié)議離婚有什么條件?
你好律師,,我的夫人是英國人,我們打算協(xié)議離婚,,請問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婚姻幫律師解答:
1,、 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當事人在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登記結婚并持有上述機構頒發(fā)的結婚證,;
3、 雙方至少有一方的戶籍所在地在國內,;
4,、 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5、 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處辦理,;
若雙方不在國內辦理登記離婚的或未就離婚事宜達成合意的,,只能由一方通過訴訟的途徑解除婚姻關系
網(wǎng)友咨詢三:涉外協(xié)議離婚的法律程序
涉外協(xié)議離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婚姻幫律師解答:
1,、申請協(xié)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xù),;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p>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fā)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xù),。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小編結語:值得注意的是,,與普通離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離婚案件公告送達的期間為6個月,而普通離婚案件的公告送達的期間為60天,。答辯期和上訴期等規(guī)定也不同,。涉外離婚相關的法律問題就介紹到這里,,更多涉外離婚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