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判決書如何寫?
重婚罪判決書樣本
自訴人鄧X以被告人朱X慶,、李X紅犯重婚罪,于2008年6月18日向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于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作出(2008)管刑初字第532號刑事裁定,,駁回自訴人鄧X對被告人朱X慶,、李X紅的起訴。自訴人鄧X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通過閱卷,,詢問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決定不開庭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原審裁定認定,,自訴人鄧X訴被告人朱X慶、李X紅犯重婚罪一案,,自訴人曾于2007年11月6日向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8年4月16日因達成和解協(xié)議,自訴人鄧X于當日撤回起訴,。2008年6月18日自訴人鄧X就同一事實又再次向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審人民法院認為,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除因證據(jù)不足而撤訴的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或者裁定駁回起訴。故裁定如下:駁回自訴人鄧X對被告人朱X慶,、李X紅的起訴,。
自訴人鄧X上訴稱,2008年4月16日與朱X慶達成和解協(xié)議時,,其當時保留了訴權(quán),,其有權(quán)重新起訴,原審法院應受理其自訴請求,。
關于上訴人鄧X的上訴理由,,經(jīng)查,上訴人鄧X訴被告人朱X慶,、李X紅犯重婚罪一案,,上訴人鄧X于2007年11月6日向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于2008年4月16日申請撤回起訴,。鄭州市管城回族區(qū)人民法院亦于當日裁定準許其撤訴,,有該院的(2008)管刑初字第8號刑事裁定在卷為證。因上訴人撤回起訴的理由是與被告人達成和解,原裁定駁回其就同一事實再行提起的訴訟符合法律規(guī)定,。故上訴人鄧X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本院認為,,原裁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鄧X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依照《中華人民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二,、公安機關如何偵查重婚罪?
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自從2014年8月,,接到大慶市紅崗區(qū)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后,,甲某就悲傷地低下了頭,他怎么也沒想到,,妻子在黑龍江省生活,,而女友遠在其他省市,兩個女人從未見過面,,互不知曉對方的存在,,怎么大慶市紅崗區(qū)人民檢察院還提起了公訴,而且,,被紅崗區(qū)人民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這樣加上詐騙犯罪的刑期,他在鐵窗里必須得度過七年多的刑期了,。
未與女友登記,,也是重婚嗎?
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甲某系二婚,,與現(xiàn)任妻子于2005年在我省登記結(jié)婚,。兩人還育有女兒。而且,,據(jù)婚姻登記信息顯示,,兩人并未離婚。公安機關詢問了甲某女友,,其承認和甲某沒有領取結(jié)婚證,,但兩人在一起同居二年了,,生育一個女兒,女兒是2013年出生的,。另據(jù)甲某女友回憶,,兩人是2011年在吉林省通過朋友介紹聯(lián)系業(yè)務時相識的,。
令甲某不解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既然自己未與女友登記結(jié)婚,,也是重婚嗎?
對此,,黑龍江欲凌律師事務所李玉紅律師解釋說,這就涉及到對重婚罪的構(gòu)成的理解,。
首先,,從犯罪主體來說,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jié)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的人,。其次,,犯罪客體是合法的婚姻關系。犯罪主觀要件是故意,。最后,,重婚罪的犯罪客觀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包括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這種法律依據(jù)來自于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fā)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批復“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fā)布)發(fā)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所以,,觸犯重婚罪,,并必然以兩次結(jié)婚登記為前提。
妻子,、女友均未報案,,檢察院亦可提起公訴
令甲某困惑的是,,自己與女友感情很好,即使在自己被采取刑事措施期間,,其仍然牽掛著自己的健康,。妻子,也在安心地照顧著孩子,,也并未因為聽聞有女友的存在,,而到公安機關報案。既然兩個女人都未追究自己的刑事責任,,那么,,檢察機關怎么就提起公訴,繼而自己就被判刑了呢?
對此,,相關司法人員解釋,,從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在我國的自訴制度設計中,,重婚罪屬于“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也就是可選擇的自訴案件,,并非完全意義上的自訴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訴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義上的自訴人,案件隨時可能轉(zhuǎn)化為公訴案件,。
但是,,轉(zhuǎn)化為公訴案件的前提是,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訴情況下,,而其他公民向檢察機關控告,。在本案中,詐騙案的受害人向司法機關控告甲某重婚的事實,,而且,,經(jīng)過公安機關的縝密偵查,確實有犯罪事實,,所以,,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那么,人民檢察機關經(jīng)過審查決定,,已經(jīng)構(gòu)成重婚罪,。據(jù)此,人民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另據(jù)司法人員介紹,,近幾年來,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經(jīng)濟生活上依賴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們往往不敢起訴,或者起訴后受對方甜言蜜語或威逼恐嚇而撤訴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逃避法律制裁。因此,,我國司法制度有相關補充規(guī)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jié)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也可由其它群眾、團體或者部門提出控告,,近而追究刑事責任,,以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網(wǎng)友咨詢:老婆重婚怎么辦,,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如果對方是重婚,,另一方可要求精神賠償最高是多少?我在2014年離開家時曾給婆家留言,提到過不阻止他們再娶媳婦,,如果現(xiàn)在真因老公重婚打起官司,,我的那份留言會成為對方的證據(jù)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的留言不會成為對方的證據(jù)的,因為重婚屬于違反國家《刑法》的規(guī)定,,你的留言不能代替法律,,如果他真的重婚了,你有權(quán)追究其重婚罪,,法律依據(jù)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精神損害賠償,,不同地方法院會有不同標準,并且要根據(jù)重婚對你造成的傷害程度來定,。
小編結(jié)語:重婚給家庭,、配偶,以及重婚的另一方都帶來嚴重的心靈傷害,。希望本文中關于重婚罪判決書如何寫,,公安機關如何偵查重婚罪的知識對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幫助。重婚罪判決書如何寫,,公安機關如何偵查重婚罪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重婚罪判決書如何寫,,公安機關如何偵查重婚罪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