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后有哪些債務?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yǎng)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
具體情形如:
(1)離婚時雙方未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所負債務作出處理,離婚后債權人主張權利的,;
(2)夫妻雙方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雖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但離婚后債權人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的,;
(3)離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財產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共同委托的評估費、鑒定費,、過戶費等財產處理費,;
(4)因撫養(yǎng)子女或行使子女監(jiān)護權,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權益所致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8條規(guī)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二,、夫妻離婚后債務怎么處理,?
1.若該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負,,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償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令其償還債務,。對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認定,,需要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舉債以及確系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如需證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舉證,。
2.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可根據(jù)夫妻離婚的方式,,對債務的約定以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1)雙方協(xié)議離婚時約定債務由雙方共同清償,或者對共同債務未作明確約定,,那么該債務應由原夫妻倆共同負擔,。審理中將原夫妻二人均列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清償,。
(2)如協(xié)議離婚及法院調解離婚中對債務的償還,,雙方有約定,譬如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歸還,,但原配偶一方對此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在審理中,,法院既可將原夫妻二人均列為被告,,也可將約定償還人列為被告,,原配偶為第三人,判令約定償還人償還債務,,由其原配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為共同債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經債權人同意,,債務是不能轉讓的(即共同債務改變?yōu)閭€人債務),。雖然原夫妻二人離婚時對共同債務的分擔作了約定,但不能因此而改變了債務的性質,。法院這樣處理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因為目前離婚案件當事人有意或無意逃避法律,逃避債務的現(xiàn)象屢屢發(fā)生,,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而將絕大部分甚至于全部的債務由另一方承擔,。致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從另一方面來講,夫妻離婚時自行協(xié)商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雖然體現(xiàn)了雙方的真實意思,,但相對債權人而言只是一種內部約定,對債權人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債權債務關系不能發(fā)生轉移。
3.法院對判決離婚中共同債務的清償作了處理的,,應從判決結果來確定各自應償還的部分,并互負連帶清償責任,。雖然法院在離婚判決中,,對共同債務明確了各自應當償還的份額,但該判決的既判力,,為約束雙方,,而不溯及第三人。債權人訴至法院要求雙方清償債務,,法院應將雙方視為共同被告,,按照離婚判決明確的份額判決各自償還的部分,并對債權人互負連帶清償責任,,以保護債權人利益,。
4.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往往有些當事人對債務情況不予陳述,,致使法院對該離婚案件調解或判決時遺漏對共同債務的處理,,當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償還債務時,,法院應將原夫妻二人列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償還債務,。如果其中的一方無能力償還債務,,可責令該債務人以其離婚中分得的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對債權人來講,,原夫妻二人都負有償還共同債務的義務,。
【基本案情】借60萬未還夫妻離婚后法院依然判決兩人共同承擔!
黃某與何某于2011年6月13日登記結婚,。借款后,,黃某向張某出具借據(jù)一張,載明:“本人向張某借款人民幣600000元,,借款期限1個月,,自2013年10月25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止。保證在借款到期之日全額償還借款,,如逾期未還,,滯納金每天按借款額的1%收取。”
然而,, 2013年11月4日,,黃某、何某在武漢市漢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協(xié)議離婚,,離婚協(xié)議中對財產和債務進行分割,,黃某分得家中債務,何某分得家中財產,。
黃某在借錢后,,張某一直無法找到他,法院開庭后,,黃某也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而在庭審時,何某認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都分給了前夫,她沒有義務償還這筆債務,。
法院在審理后認為:黃某,、何某向張某借錢后,雙方因民間借貸形成債權債務關系,。黃某,、何某未能及時歸還借款,由此釀成本案糾紛,,應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法律責任,。原告張某要求被告黃某,、何某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60萬元的主張,有借據(jù)為證,,法院予以支持,;要求黃某、何某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的主張,,因原告張某自認雙方約定的利率為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且借款期限至2013年11月25日止,故利息應以人民幣60萬元為基數(shù),,從2013年11月26日起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至判決生效之日止,,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幫律師解答: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對外發(fā)生的借款,,如果沒有證據(jù)證實該筆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借款由夫妻共同清償。同時,,即使后來黃某和何某在民政局辦理了協(xié)議離婚,,離婚協(xié)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屬于夫妻二人的內部約定,對外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張某,,故張某的借款應由黃某,、何某共同清償。
小編結語: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財產分割問題及債權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無疑對原夫妻雙方之間有約束力,。但不能以此來對抗其他債權人的權利主張,。更多夫妻離婚后債務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