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主要是被告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并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民事訴訟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如果被告提出起訴狀之外的事實或是請求,,法院根本不會予以受理,而且在離婚訴訟中,,是不存在反訴的,。因此,書寫答辯狀的首要原則就是圍繞起訴狀的內(nèi)容書寫,。另外,,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答辯狀對于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權(quán)利而不是義務,因為程序上給與了被告辯解的機會,。
一,、離婚答辯狀應該怎么寫?
下面,,我們就詳細介紹一下答辯狀應該怎么寫:
(1)首部,。
標題:“民事答辯狀”或是“答辯狀”
當事人欄:直接書寫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等,。
案由部分:寫明針對什么案件進行答辯。例如,,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答辯人的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主要是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提出自己的答辯意見。例如,答辯請求:不同意離婚,。
(2)事實與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也可以說是關(guān)鍵部分,,主要是說清楚為什么提出答辯請求的理由是什么,?大體分為幾個方面:
一是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原告在起訴狀中提出的事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如果全部不屬實,,就應全部予以否認,如果部分不屬實,,則部分否認,。被告在否認的同時,需要提出客觀事實的事實情況予以證明,。切不可憑空地否認,,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證據(jù)來予以支持。所謂的反面證據(jù),,是指兩種,,一種是指直接與原告所提的證據(jù)可對抗的證據(jù),另一種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陳述的事實的證據(jù),。
二是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事實改變了,相應的法律勢必會改變,。這部分的論述可以從簡,,因為事實勝于雄辯。
三是對之前答辯請求的呼應,。強調(diào)自己的答辯請求,,引起法院的重視。
(3)尾部,。
首先,,致送機關(guān):左下方分開二行書寫,例如,,此致(一行)xxxx人民法院(第二行),。
其次,答辯人:xxxx,,書寫在文書右下方,,必須本人親自簽名,切不可打印,。
再次,,注明年,、月、日,。
最后,,可以增加附項:①本答辯狀附本xx份,②證據(jù)xx份,。
另外,,如果被告對于原告起訴的程序存在異議,例如,,法院管轄權(quán)的問題,,可以先單就原告的程序錯誤發(fā)表自己的答辯意見,對于案件實體部分暫不發(fā)表意見,,因為解決程序問題是第一位的,,只能解決了程序問題,才能進入案件實體的審理,。
網(wǎng)友咨詢:起訴離婚答辯狀該如何寫,?
老公就是一名屌絲男,除了每天游戲就是游戲,,下班回到家沒有關(guān)心,,沒有熱飯熱茶,我實在過不下去了,,選擇離婚,,可他不同意,說離婚可以除非我死了,,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在這里請大家?guī)蛶臀遥?/p>
婚姻幫律師解答: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guān)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shù)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二,、離婚訴訟答辯狀是怎樣的,?
離婚訴訟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南寧市白沙大道XXX號江南XX苑XXX10棟X單元XXX號房,。
就原告朱XX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辯: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zhí),,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雙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xiàn)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guān)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XX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quán),女兒朱XX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xié)商,,但在女兒朱XX的攜帶撫養(yǎng)權(quán)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xié)商,。
1,、女兒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之規(guī)定,,女兒朱XX應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yè)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yè),,教育女兒朱XX正好合適,。況且,朱XX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XX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等法律之規(guī)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XX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XX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xù)續(xù)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chǎn)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guī)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南寧市江南區(qū)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小編結(jié)語:在收到起訴書的15天答辯期內(nèi),,被告可以寫離婚答辯狀也可以不寫離婚答辯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被告的一種權(quán)利,,被告人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于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quán)益,,答辯狀的目的就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因此為了自己的利益,,處于離婚訴訟中的被告人應該積極以離婚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更多離婚訴訟答辯狀的相關(guān)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