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分割的主要財產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說無法證明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從而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17條,,《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第19條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獲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包括:一是房子,、車子這些婚后購置的大宗 物品;二是工薪階層的工資,、獎金、津貼等;三是生意人做生意的經營收益;四是住房公積金,、養(yǎng)老保險金等平時看不見用不著,,在特定時候可以取用的財產。日常生活中容易忽略的是第四種財產,。
網友咨詢:人身保險賠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幫律師解答: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療,、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
?二,、可以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有哪些?
1、離婚訴訟書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fā)票或出資證明;
2、離婚訴訟書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離婚訴訟書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離婚訴訟書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離婚訴訟書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xié)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取得
1,、以貨幣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
以貨幣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和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現金存款,、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
認定這些夫妻共同財產其證據載體及來源有:
(1)夫妻共同持有的以一方姓名開戶的銀行存折,、存單。同時,,對這些證據要另使用生產,、經營的執(zhí)照、投資憑證,、知識產權證書,、繼承或贈與協(xié)議、破產安置補償協(xié)議等證據材料予以補強,。
(2)住房改革管理部門保管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會計資料。這類證據一般難以收集到原件,,只能進行復印收集,。
(3)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的銀行存折,、存單,。這種證據因為是一方單獨持有,一般很難取得,。在確實難以取得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的銀行存折、存單時,,補救的方法是到民政部門收集復員軍人一方的入伍檔案材料,、復員檔案材料、復員當年的復員費和自主擇業(yè)費發(fā)放標準的公文等旁證材料進行推定證明,。收集這些證明材料時肯定無法收集到原件,,因此也只能通過復印的方式收集。在能夠取得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的銀行存折,、存單的情況下,再使用到民政部門收集復員軍人一方的入伍檔案材料,、復員檔案材料,、復員當年的復員費和自主擇業(yè)費發(fā)放標準的公文等證據材料進行補強,證明效力更強,。
2,、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
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生產經營設備、受贈的禮物,、購買或繼承或受贈的貴重首飾,、價值較大的圖書資料以及生產、生活資料,、房屋,。
認定這些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載體及來源有:
(1)購物發(fā)票。這種證據可以證明生產經營設備,、貴重首飾,、價值較大的圖書資料以及生產、生活資料,、房屋等共同財產及其價值,。
(2)有關行政機關依職權頒發(fā)的證書。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農村集體宅基地使用權證可以證明房地產的存在,機動車行駛證可以證明汽車的存在,,林權證書可以證明山場及林木的存在,。如果以上證件被一方藏匿無法取得,補救的方法是到原來發(fā)證的相關部門復印收集申領證件的原始檔案材料予以證明,。
(3)繼承與贈與協(xié)議,。這種證據可以證明繼承與受贈的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共同財產。
(4)遺囑,。這種證據可以證明根據遺囑繼承所得的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共同財產,。
(5)家庭財產析產協(xié)議。這種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雙方共同從家庭財產中分析出來的以實物形態(tài)存在的共同財產,。
3、以有價證券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
以有價證券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購買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購買的政府債券等,。
認定這些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載體及來源有:
(1)有限責任公司簽發(fā)的股權證明,。這種證據可以證明投資企業(yè)財產的存在及數額。當一方把有限責任公司簽發(fā)的股權證明藏匿而無法取得時,,補救的方法是到工商登記機構復印收集所投資公司的注冊登記的公司章程及股東花名冊等材料予以證明,。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的股票,。這種證據可以證明握有的以有價證券形態(tài)存在的財產及可能的價值,。
(3)政府債券。這種證據可以證明握有的以有價證券形態(tài)存在的財產價值。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證明也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的股票也好,,其價值瞬息萬變,所以應當及時通過鑒定評估其價值,,以鑒定評估的價值作為財產分割時的現實價值予以認定,。
4、以知識產權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
以知識產權的形態(tài)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無形財產。
認定這些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載體及來源有:
(1)專利權證書,。這種證據可以證明發(fā)明創(chuàng)造形成的無形財產及可能的價值,。
(2)商標權證書。這種證據可以證明商標,、品牌形成的無形財產及可能的價值,。
以上兩種證書如果被藏匿無法取得時,補救的方法是到專利權,、商標權辦證機構復印收集申請,、公布的材料予以證明。
(3)已發(fā)表的著作,。這種證據可以證明著作的再次發(fā)表,、發(fā)行可能帶來的收益。
(4)著作稿件及與出版商簽訂的出版發(fā)行協(xié)議,。這種證據可以即將發(fā)表的著作可能帶來的收益,。
小編結語:通過上面的介紹,希望大家對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新的認知,,并且注意保留在生活中的一些證據,,避免以后無法證明。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以及證據的取得問題就介紹到,,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能有所幫助,。更多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貼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