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彩禮問題的處理,。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的規(guī)定,,分為二種情況:一是沒有形成婚姻關系的,彩禮應當返還;二是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可以不用返還,,只是在有特殊規(guī)定的情況下,已經締結婚姻關系的,,彩禮也要還給對方,。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確實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當初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一旦離婚,,彩禮應當返還,。這是因為:男方給付彩禮,是出于當?shù)氐娘L俗習慣,,往往男方并不情愿,,是一種無奈的做法,具有現(xiàn)實的以結婚為目的,,然而雙方并沒有結婚,,男方給付彩禮的目的落空了,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當然應當返還。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但沒有共同生活,,實質性的夫妻生活并沒有開始,雙方沒有建立起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有的女方還存在利用彩禮騙婚的情況,,比如在收到彩禮,辦完結婚登記不久即要求離婚,,有的男方家庭為了給付彩禮,,已經債臺高筑,甚至是全家舉債,,生活限于貧困,,如果一旦結婚,即可不予返還,,明顯于給付方不利地位,,容易激化矛盾。按照權利與義務相致原則,,對于以上兩種情況即使結了婚,,也應當予以返還。
關于“生活困難”的認定,?!痘橐龇ń忉?二)》)第10條第1款第(三)項規(guī)定:“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應當返還彩禮?;橐龇ǖ?2條規(guī)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shù)膸椭?rdquo;,,《婚姻法解釋一》第27條對該條所規(guī)定的“一方生活困難”解釋為“依照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shù)鼗旧钏?rdquo;,,故從婚姻立法的愿意來看,,《解釋二》第10條所規(guī)定“生活困難”,應屬絕對困難,,即以因彩禮的給付導致給付人無法維持當?shù)刈罨旧钏綖榍疤?,體現(xiàn)的是對確有困難當事人的幫助。
訴訟中關于彩禮給付,、接受主體資格的認定,。由于實踐中,,給付彩禮并不單純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兩個家庭的往來。因此訴訟中的主體資格應當分為兩種情況:(1)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后,,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并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為訴訟當事人,,而應以男女雙方作為彩禮返還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一方以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為抗辯,,拒絕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一方提出返還彩禮之訴的,,由于彩禮的給付人與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雙方個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為訴訟當事人,既符合實際的權利義務狀態(tài),,也有得真正解決糾紛,。
網友咨詢:彩禮規(guī)定
法律有規(guī)定要彩禮不能超過三萬以上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我國法律對給付彩禮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給付彩禮以及給多少,,完全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給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彩禮依附于婚約,,婚約解除,,彩禮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jù)。對于婚約解除后,,彩禮應如何讓處置?
《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10條對此做出了原則性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當事人訂立婚約的目的是結婚,,結婚從形式上看是以是當事人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為依據(jù)的,從本質上看是以當事人是否共同生活為依據(jù)的,。
可見,,該司法解釋在確立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結婚為主要判斷依據(jù)的,,而不考慮婚約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考慮是誰的過錯導致婚約的解除。概而言之,,依據(jù)該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當訂立婚約目的未達到時,只要男方提出返還彩禮的要求,,女方就得無條件返還,。
值得一提的是,女方的抗辯的理由并非毫無道理:在廣大農村,,關于彩禮的處置有一種習慣做法,,即如果男方先提出分手,彩禮不再返還;如果女方先提出分手,,彩禮要全部返還,。這種對彩禮返還的習慣做法中含有一種樸素的道理,那就是要對導致婚約解除的過錯方給予一定的懲罰,,以維護婚姻的嚴肅性,。可見,,關于婚約解除后彩禮的處置,,民間習慣與司法解釋有著不同的側重點。司法解釋主要側重于考察婚約的目的是否達成,,民間習慣則側重于考察是哪一方的過錯造成婚約的目的不能實現(xiàn);前者偏重結果的考量,,后者則偏重原因的考量;相比前者,后者更易為民眾接受,,更能體現(xiàn)公平,,更有利于維護社會誠信。
二,、彩禮返還的必要性
一般來說,,如果離婚或解除非婚同居關系,往往就有彩禮返還糾紛存在,,彩禮返還在某種程度上體現(xiàn)著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的要求,,具有平衡婚嫁雙方利益的社會價值。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告訴我們,矛盾的對立性要用矛盾的統(tǒng)一性去解決,,彩禮給付和彩禮返還是一對矛盾,,在男娶女嫁的婚嫁模式下,婚前彩禮給付的事實大量存在,。然而,,一旦婚約解除或婚姻破裂,男方將面臨人財兩空的局面如前所述,,彩禮給付對相當部分的人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如果給付的彩禮不予返還則有失社會公平,彩禮返還規(guī)則設置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平衡當事人雙方( 主要是男方) 的利益,。眾所周知,,自然資源、社會資源和異性資源是人類社會的三大資源,,人類創(chuàng)制法律的真正目的是通過法律規(guī)范人之行為以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對自然資源社會資源和異性資源的分配關系,,作為正義化身的法律實則為平衡社會主體相互間對相關資源之占有關系及其分配法則,。利益的平衡不僅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會發(fā)展的要求,彩禮返還規(guī)則正是基于利益平衡的價值產生的,。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高額的彩禮給付超過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男人們在人財兩空的情況下,,往往心理很難平衡,,在正當途徑討還彩禮無望的情況下往往會選擇暴力報復,引發(fā)犯罪現(xiàn)象,,或者因為生活經濟的困難走上盜竊搶劫的犯罪道路,。基于家庭與社會和諧的要求,,有條件地返還彩禮是十分必要的,。
小編結語:從歷代立法者對彩禮的重視程度我們可以看出,彩禮制度對中國人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影響是重大而深遠的,。作為雙方婚姻成立的一個前提,。近年來,隨著農村收入水平的逐漸提高,,彩禮的數(shù)額也是一路水漲船高,,彩禮動輒就是上萬甚至幾萬,有的家庭為了給付彩禮,,不得不全家舉債,,導致生活苦不堪言。如果雙方最終未能結婚,,或者發(fā)生彩禮返還的糾紛,。如何妥善處理此類返還彩禮糾紛案件,,對當今社會越來越具有現(xiàn)實意義。關于彩禮返還的性質以及必要性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更多相關彩禮糾紛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