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取證方法是什么?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jù)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jù),,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nèi)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產(chǎn)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yè)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yè)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jù)。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jù),、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jù)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自家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gòu)不成刑事責任,。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異地“捉奸”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jù),,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fā)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zhí)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jù)法庭一般會采納,。
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采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于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wěn)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cè)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shù)漠愋躁P系,,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重婚罪難認定“夫妻名義”取證難
重婚要求雙方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義申報戶口,、購買及租賃住房,、舉行婚禮等,,只要不以夫妻名義對外,就不構(gòu)成重婚,。說得再具體點,,如果一個丈夫與第三者領取了結(jié)婚證,這就是確鑿的證據(jù);如果他與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對外“老公老婆”地介紹身份,,以夫妻名義旅游聚會,那么鄰居和親友認定的證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與第三者生育子女,,醫(yī)院的記錄上顯示男方是父親,,那么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證據(jù),但是記錄如果僅根據(jù)女方的陳述,,或根本沒有任何與男方的聯(lián)系,,單獨生兒育女的證據(jù)的證明力就顯得“勢單力薄”了。
有位業(yè)余“女偵探”自稱花了四年的時間,,走街串巷,、上山下鄉(xiāng),最終查清了丈夫包二奶,、生子入戶的事實,。為了拍“奸夫淫婦”以及他們的“全家福”,,她背著相機晝出夜伏數(shù)月,,卻始終一無所獲,取證屢屢碰壁,。物業(yè)公司為了維護業(yè)主的隱私,,守口如瓶。鄰居也不想管閑事,,怕惹事生非,。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取證難,,由當事人自訴,、舉證的重婚案件成功率很低。近幾年北京法院系統(tǒng)處理的重婚案件微乎其微,。
捉奸在床難證同居關系
當夫妻因一方發(fā)生“婚外情”離婚時,,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設法取得對方“不忠”的證據(jù),,以求在離婚時,,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財產(chǎn)分割權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京,、滬,、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種名目的偵探機構(gòu),、調(diào)查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應運而生。當事人抱著“捉奸取證”的心態(tài),,不擇手段,、不惜成本。那么,,費盡心機取得的“證據(jù)”在離婚訴訟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規(guī)定以及審判案例來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證據(jù),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對于精神損害賠償?shù)闹С帧?
我國《婚姻法》只規(guī)定了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僅有一兩張“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證明配偶與第三者發(fā)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為,,很難證實他們長期持續(xù)穩(wěn)定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能構(gòu)成法律規(guī)定的“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條件,,因此法院支持精神賠償訴訟請求的可能性不大,。
婚外情的合法證據(jù)有哪些?
根據(jù)歸高人民法院的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jù),,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jié)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jù)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xiàn)場的勘驗筆錄。所以,,有合法來源的錄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為有效證據(jù)的,當然,,有合法來源的電話清單是可以作為輔助證據(jù)的,。
小編結(jié)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jù)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jù),,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nèi)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