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咨詢:男方不同意離婚,,如何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掉,需要
男方不同意離婚,,如何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掉,需要多少錢
婚姻幫律師解答:
訴訟離婚:
(一)起訴方攜帶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兩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財產(chǎn)清單;
5,、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jīng)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jīng)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jīng)常居住地。但住醫(yī)院治病的除外,。
離婚最快捷的方式是協(xié)議離婚,,如果協(xié)議不成,只能起訴,,起訴離婚相對時間要長一些,。如果沒有離婚的法定事由,第一次起訴可能不會判離,,需要判決生效六個月后再次起訴,,第二次一般會判離。
訴訟離婚流程:
起訴離婚調解
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考慮到當事人進行訴訟離婚之前大都被居委會(村委會)、所在單位及其親友調解的現(xiàn)實,,同時也為了克服法院久調不決,、片面追求調解率的傾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條專門規(guī)定:“對于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chǎn)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
起訴離婚受理條件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具備《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具體為: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到法院起訴離婚的原告,,必須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其他人無權到法院為別人起訴離婚,無權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關系,。
(2)要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時知道要告誰,。被告只能是婚姻關系中的另一方。如果認為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要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只能另案處理,另案追究第三者的重婚或者其他法律責任,。
(3)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起訴要求被告履行某種義務,,通過人民法院的審判解決什么問題;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的訴訟請求是根據(jù)什么提出來的,,有哪些證據(jù)能夠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合法合理的。要起訴離婚,,那么訴訟請求即為要求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如何分割、孩子應當歸哪一方監(jiān)護撫養(yǎng),,要有明確的意見,。在提出具體意見時,要講明提出這種意見的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是指原告起訴要求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歸人民法院主管,,也就是說,,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有權處理原告的訴訟請求,。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是指原告必須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jù)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jīng)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jīng)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yǎng)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chǎn)清單。包括財產(chǎn)的品種,、數(shù)量,、現(xiàn)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jīng)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shù)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jù)材料。產(chǎn)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chǎn)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jīng)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jīng)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shù)?,提供對方重?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jù),。
起訴離婚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離婚證據(jù)包括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