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你好,我想咨詢關于離婚起訴的問題,。由于夫妻之間感情不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手續(xù)?
你好,我想咨詢關于離婚起訴的問題,。由于夫妻之間感情不和,,丈夫對我關心不夠,每天只會沉溺在游戲世界之中,,我想離婚,,可是他只是口頭答應,一直一拖再拖,現在已經結婚3年,,有一兒子,,無共同財產,無共同債務,,孩子撫養(yǎng)權也暫時不跟他們爭,,他們想要的話就先給他,只要求他們對兒子負責就好,,現在想去法院起訴離婚,,想咨詢一下都需要哪些手續(xù)?目前戶口本不在我這里怎么辦,?直接拿著身份證和結婚證可以去法院相關部門起訴嗎,?請問還需要什么?
婚姻幫律師解答:
一,、沒有戶口本,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二,、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原件:準備兩份,;
(2)原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并帶上原件,立案時需出示原件,;
(3)準備部分證據: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等,;
(4)準備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起訴離婚相關程序
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xié)議,。達成和好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協(xié)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關于訴訟離婚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