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除標準
事實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我們認為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同等對待,,即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過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實踐操作中,,民政部門往往不會受理事實婚姻的協(xié)議離婚請求,所以解除事實婚姻關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事實婚姻當事雙方,,或一方,對婚姻法,,對婚姻登記條例不夠重視,,不夠尊重,所以有條件登記,,也不愿意去登記,。
承認事實婚姻,不等于鼓勵不登記,。所以,,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不應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則,,要登記何用,?
有鑒于此,法律對事實婚姻的保護,,應當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記的人,早日登記,,以維護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事實婚姻可以自行協(xié)商解除,有爭議的,,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事實婚姻能否自行解除
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有兩種: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針對這兩種情況,,對已經(jīng)形成的事實婚姻要有限制,、有條件地予以承認。因此,,關于事實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別三種情況認定:
1. 凡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種現(xiàn)實的,、穩(wěn)定的婚姻家庭關系的,,則產(chǎn)生婚姻的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履行法定義務,,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許同時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作出妥善處理的條件下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予受理,,并做調(diào)解和好工作,經(jīng)調(diào)解和好的,,則為其補辦結婚登記;若調(diào)解無效,,則登記離婚。如果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財產(chǎn)等問題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則應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按離婚訴訟程序解決,。按此種方式處理的事實婚姻,原則上只針對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行之前的事實婚姻,。
2. 凡是男女雙方或一方不符合結婚條件,,或同居生活時間不長的,則認定為非法同居,,其婚姻關系無效,。這種無效是自始無效,當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有關部門亦可強制其解除。
3. 自行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如果發(fā)生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債務,、兒童和無過錯一方的利益出發(fā),,依照《婚姻法》關于離婚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解釋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處理》,。
網(wǎng)友咨詢:沒有結婚證但是舉辦的結婚儀式,,法律現(xiàn)在承認事實婚姻嗎?
婚姻問題,有一位與男友處了七年,近而結婚,然在結婚后,男方感情出軌,女友想到離婚,但又沒有結婚證,但是他們舉辦了結婚儀式,法律可以支持嗎?請問該怎么處理?
婚姻幫律師解答:
沒有結婚結婚證就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只是同居關系,,不存在離婚之說,!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有兩種: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針對這兩種情況,,對已經(jīng)形成的事實婚姻要有限制、有條件地予以承認,。關于事實婚姻的相關內(nèi)容就介紹到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