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對方起訴離婚我可以不去嗎,?
請問一下:女方起訴離婚!我可不可以1次不去,,2次也不去,,3次才出庭!我要拖她時間,,請問1次和2次起訴相隔多久時間,!她應該很著急離婚!
婚姻幫律師解答:
兩次起訴至少要相隔六個月,,你可以不出庭,,但最終法院還是會判離的。
【法律解讀】
本人不到場能辦理離婚嗎,?對方起訴離婚我不同意能離成嗎,?
本人不到場能辦理離婚嗎?
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fā)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原則上,,辦理離婚需要本人親自到場。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協(xié)議離婚,,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可以聘請律師,,幫助準備訴訟材料、相關證據、前期與對方溝通等事項,,但是法院開庭時,,當事人雙方必須得親自到場。因為離婚訴訟是解決身份關系的訴訟,,法官會非常慎重,,而且離婚的一些事實,必須由當事人到場才能審理清楚,。所以,,不論協(xié)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場。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療不便出庭等正當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的申請理由,并對是否離婚以及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分割作書面說明,,經法院準許后,,可以委托他人出庭。
法律鏈接
《民事訴訟法》第62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0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對方起訴離婚,,只要我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
法院對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據離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態(tài)度,,不是被告自己堅持不離婚,法院就不判決離婚,。
(1)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在當事人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而答辯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3)但是反過來,,如果當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法定離婚情形,,那么就算當事人不愿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4)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間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間的相互關系,想辦法與對方進行溝通,,心平氣和地磨合,,而不是說放任對方到法院去起訴,只是堅持自己的答辯意見,。
小編結語:因為離婚訴訟是解決身份關系的訴訟,,法官會非常慎重,而且離婚的一些事實,,必須由當事人到場才能審理清楚,。所以,不論協(xié)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