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
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fā)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內容
1,、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如工資、承包收益及從事多種經營的收益等,。
2,、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通過繼承、遺贈,、贈與和其他合法途徑(如股息,、利息、紅利,、專利權所得,、稿費等)所得的財產。
3,、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財產,,如果結婚多年(審判實踐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修繕的,,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復員,、轉業(yè)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yè)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長,可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zhí),,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的,,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6,、結婚登記時,,一方或雙方父母贈與雙方的現金或為雙方購臵的家具用品以及親友送給雙方的結婚禮物,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7,、婚后購臵的貴重首飾,價值很大的圖書資料,,以及摩托車,、拖拉機、汽車等生活,、生產資料,,雖屬個人專用,也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8,、工商業(yè)個體戶、農業(yè)責任田的承包戶和專業(yè)戶,,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當年收益,,當年無收益的養(yǎng)殖、種植業(yè)上的投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網友咨詢:土地使用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和妻子訴訟離婚,,法院將尚為取得宅基地但已經交了費的只等發(fā)證就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宅基地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判決是否正確,?望各為律師指點?謝謝,!
婚姻幫律師解答: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