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guī)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起訴離婚,除了滿足相應的積極條件外,,還要滿足相應的消極條件,,即不存在不能起訴的情形,。具體來說,不能起訴離婚的情形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懷孕期間,;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nèi),;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確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體的“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以參看審判實踐,具體審判根據(j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2)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調(diào)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
②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
③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
(3)現(xiàn)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質(zhì),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訴訟離婚,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證明自己的離婚訴求,,具體來說: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4)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chǎn),、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chǎn)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chǎn)應提供該財產(chǎn)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fā)票等。
(5)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
(6)提供子女人數(shù)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yǎng)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網(wǎng)友咨詢:離婚需要帶什么手續(xù),有什么程序
我是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婦,,前不急發(fā)現(xiàn)丈夫在外面包小三,,所以我決定和丈夫離婚,但我對離婚手續(xù)不了解,,想問下離婚有什么程序,,需要什么手續(xù)?
婚姻幫律師解答:
離婚訴訟案件及離婚案件開庭審理的程序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jīng)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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