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條件和禁止條件具體有哪些:
(一)結婚的必備要件
結婚的必備要件,是指當事人在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我國現行婚姻法規(guī)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達到法定婚齡,。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結婚合意,,是當代社會各國結婚立法上的通例,,它反映了近、現代以個人為本位的結婚制度的本質,。
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guī)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愿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法定婚齡是法律規(guī)定的最低的結婚年齡。也就是說人們達到法定年齡才能結婚,,未達到法定婚齡就結婚是違法的,。而到了法定婚齡是否結婚,則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guī)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fā)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huán)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如政治,、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農業(yè)經濟,,就實行早婚政策,婚齡普遍較低,。
我國現行婚姻法針對我國人口的過速增長已制約了經濟的增長,,為了適應經濟的發(fā)展,必須控制人口的增長,。故規(guī)定了略高的婚齡,,并提倡晚婚晚育。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還規(guī)定,,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jiān)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這對執(zhí)行法定婚齡,預防早婚,,特別是預防未成年人的早婚提供了法律保障,。
雖然法定婚齡只是最低的結婚年齡,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但只要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也符合其他結婚的條件,當他們申請結婚登記時,,就應當予登記,。
(二)結婚的禁止要件
結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們在結婚時必須排除的條件,是婚姻的障礙,。這是從消極方面來規(guī)定的,,故又稱消極要件。我國現行婚姻法從兩個方面對此作了規(guī)定,。
1,、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2,、禁止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結婚,。
綜觀外國的有關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可分為兩類:一是嚴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如先天性癡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歼@類疾病的人通常是無行為能力人,,且在結婚后有將精神方面的疾病遺傳給后代的可能,。二是重大不治且有傳染性或遺傳性的身體方面的疾病,患者結婚會嚴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
網友咨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我的朋友與其丈夫系姨表兄妹,,在雙方父母的撮合下登記結婚,后生育一子,。前期共同生活期間雙方感情尚可,。后來對方經常打罵我朋友,雙方感情發(fā)生危機,。我朋友想知道能否以雙方系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為由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其與丈夫的婚姻無效?
婚姻幫律師解答:
本案涉及的是有關表兄妹結婚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也是關乎到如何保障人類繁衍生息質量的社會問題,。人類兩性關系的發(fā)展證明,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影響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自然人之間的婚姻,,能創(chuàng)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強健的人種,法律之所以禁止血親間結婚就是保障優(yōu)生的要求,。為此,,2001年4月28日,全國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增設了無效婚姻制度。按照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血親主要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緣關系的親屬,。本案提到的夫妻系姨表兄妹,,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按照法律規(guī)定是禁止結婚的,。據此,,你朋友完全可以根據該《婚姻法》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處理本案。
按照《婚姻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婚姻被依法宣告無效后,,其效力溯及到當事人結婚之時,即“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當事人所生子女的撫養(yǎng),根據《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處理,。
小編結語:結婚男女雙方需完全自愿,;必須達到法定婚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更多結婚條件和禁止條件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 ,,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